02.28 崇州出台27条政策措施 稳定经济运行,中小微企业迎来及时雨

崇州出台27条政策措施 稳定经济运行,中小微企业迎来及时雨

近日,为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崇州市出台了27条政策措施支持企业发展。

据悉,针对防疫物资保供企业生产,崇州市将对确定的参与生活物资和疫情防控物资保供重点企业,按物流费用、员工防护费用分别给予50%、合计不超过200万元的补贴,并鼓励有条件生产疫情防控、防治紧缺物资的企业转产投产,对新增产能项目“一窗式”48小时内办结审批,对按要求增产转产防疫用品的技改设备和投资予以50%补助。


该政策重点保障了各类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明确指出将协助企业达到复工防疫标准,开通用水用能绿色通道,降低企业负担并支持企业供应链本地的配套。为协助企业达到复工防疫标准,崇州市将对企业购置口罩、酒精、消毒液以及其他防疫设备设施的,给予防疫体系建设投入的30%、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补助。为降低企业用水用电等负能,崇州市鼓励水、电、气、通信等经营企业对困难企业缓收相关费用,批发业、零售业、餐饮业、住宿业、工业企业等单位的2020年2、3月份用气用水价格,

将按现行政策的80%结算。对参与生活物资保供的商贸流通和防疫药品、医疗设备、物资器材等疫情防控相关生产的中小企业,崇州市按销售目录电价的30%给予电费补贴。对暂时陷入困难但有望扭亏止滑的工业企业,2019年度用电用气费用和物流费用合计200万元以上的崇州市将给予1.5%、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贴等。


同时,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崇州市将加大金融财税支持力度,确保中小微企业融资总量增加、利率下降。中小微企业存量贷款疫情防控期间到期办理续贷或展期,利率按原合同利率下浮10%,新增贷款利率原则上按基准利率下浮10%。银行机构不抽贷、断贷、压贷,可采用延长还款期限、减免逾期利息、无还本续贷、信贷重组等方式增加贷款投放。对暂时陷入困难但前景较好的中小微企业,在成都市财政给予不超过贷款合同约定市场报价利率(LPR)50%的贷款贴息基础上,本级财政再给予20%的贷款贴息。除此之外,还将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力度。

该政策措施还对援企稳岗、项目投资、稳定居民消费发展新经济新业态、稳定农业生产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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