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9 全能神發家的五個“神器”

《南方都市報》起底了全能神邪教,揭露教主趙維山如何從一名普通鐵道工,一步步成為上百萬信徒的幕後掌控者,並前後攫取數千萬元的資金。

縱觀全能神的“發家”史,可以發現其“成功”之關鍵在於有效使用了“五大神器”。

其一:“山寨”

不可否認,這是個“山寨”橫行的時代。但較之正常意義上的抄襲、模仿,全能神“山寨”之所作所為更加徹底和充滿惡意。

全能神的教義、教理皆依附基督教而生,但又形似神非。它借基督教的名義,拋出了“道成肉身”說,把教主神話為“實際的神”,稱“所謂道成肉身,就是神在肉身顯現,神以肉身的形像來作工在受造的人中間……含義就是在肉身中作工、在肉身中生活的神,神的實質成了肉身,成了人。”於是信“神”改為信“人”、信教主。又說“過去的事拿到今天都屬於歷史,再真、再實也是歷史,歷史不能針對現實……所以說你只明白聖經,不明白神現在要作的工作”。那什麼才是“神現在要作的工作”呢?即按教主的指示幹一切事情!

就這樣,全能神藉著基督教的“雞”生自己的“蛋”。也正因為如此,全能神不擇手段地逼迫一些基層傳道員(基督教)信教,鶴壁市的馬改娣就是因此被迫上吊自殺。一名資深基督教界人士對此很有體會:“而他們(即全能神)的發展歷程,是踩著基層教會的身體過來的,發展一個基層傳道員就等於將當地一個教會發展了。”

其二:“神蹟”

很多人在現實生活中失意潦倒,但又不願意通過自己的努力來改變糟糕的處境,他們寄希望於天上掉餡餅,並且一口吃成大胖子,從此成為萬眾矚目的成功人士。

對此,全能神就通過製造“神蹟”來達到蠱惑人心的目的。一位基層的祝姓基督教傳道員告訴南都記者:“他們利用人們對神的崇拜心理,在一個信徒家中,家中的牆壁突然顯現出血紅的大字‘信全能神者得永生’,這名信徒很恐慌,最終加入全能神。其實,他們用的是一些科技的手段。這種情況很多。”曾經擔任7年全能神監察組組長的何哲迅後來在獄中供述,為了多得新人,會採取一些不正當的手段,如強行傳福音,限制被傳道者的人身自由,演鬼戲引誘他人相信全能神,用熒光粉在牆上、雞蛋上寫“全能神好”,在魚肚子裡塞“全能神好”的紙條和天使送信等。

全能神發家的五個“神器”

全能神的騙人伎倆

微電影《無路可逃》中就有這樣的場景:全能神人員利用白磷製造“鬼火”,利用蜂蜜泡製出“永生全能”字眼。其它伎倆,也大抵如是。

其三:“聚會”

一旦發展對象被全能神拉攏後,就會開始被要求參加“聚會”。

這樣的“聚會”,在全能神內部被稱為“吃喝神話”,意思是信徒閱讀內部書籍、唱神話詩歌、聽錄音材料,在此基礎上將“神話”作為日常生活的準則,用“神話”來與其他信徒聚會“交通”,並通過掌握“神話”以發展下線,拉攏他人入教、“傳福音”。

“吃喝神話”據說“極其重要”,貫穿全能神信徒的日常生活,“只要你不離開神話的實際,天天吃喝神的話,神就能成全你”。信徒們在“吃喝神話”的過程中潛移默化地接受“神話”,再通過與其他信徒“交通”不斷反覆運用“神話”並指導其日常生活,使“神話”成為信徒心中的人生行為準則,從而將“神話”內化為信徒的人生“真理”和行動指南。

而當這樣的行動指南真正成為行動後,全能神人員就會離家出走“傳教”,有些甚至將家裡席捲一空。沂水縣的劉培舉老漢的小女兒劉翠,已經離家出走了6年多了,劉老漢望眼欲穿,女兒卻始終沒回家。這樣的例子在全能神並不罕見,《無路可逃》中那位菜刀臥底男就是為了尋找失蹤的妻子不惜置身邪教多年。

全能神發家的五個“神器”

《無路可逃》劇照

其四:“交換”

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全能神當然知道大多數信徒入教都懷有各自的目的,或盼著“成神”,或渴望“永生”,或妄圖“庇佑”。於是他們就針對這種心理,提出人人要向“女神”奉獻:“奉獻越多,越早抵達極樂世界。”

為了儘快達到目標,全能神信徒們只好傾其所有,以真金實銀去換取一個虛無飄渺的“未來”。這種所謂的“交換”當然是不等價的,它的實質就是欺詐。最後的結果,是信徒們由富返貧或貧上加貧,而趙維山卻獲得了巨大的財富。

據何哲迅交代,僅2000年到2007年期間,其經手處理匯款超過6000萬元。2007年10月他被罷免之時,國內全能神教會仍有7000萬元的奉獻款。有一組數據很能說明問題:2011年12月,全國公安機關抓獲“全能神”邪教組織境內核心頭目及各級骨幹120多人,打掉指揮境內“全能神”組織的核心“電腦組”,收繳現金、黃金摺合人民幣2000多萬。

這麼多的錢都到哪去了呢?除了供趙維山購買別墅等個人享受之用外,他還用於擴張邪教規模,以期禍害更多的人。如2013年在香港買下一些街頭攤位發放宣教資料,2014年在韓國首爾設立亞洲總部,招遠血案後在臺灣主流媒體刊登廣告混淆視聽。

全能神發家的五個“神器”

5.28血案後全能神在臺做廣告,隻字不提血案

其五:“權柄”

為了維護和保持有效的、絕對的控制,全能神建有“護法隊”,對不願入教或意圖脫教人員進行傷害。1998年10月30日至11月10日,中原某省“全能神護法隊”在短短12天內,就接連製造8起搶劫、毆打事件,受害人被打斷四肢、割去耳朵。2010年期間,為了報復懲戒一名意欲脫教的全能神教成員,“護法隊”將其仍在讀小學的孩子殘忍殺害,棄屍於一處柴垛處,並在其腳心印上閃電標誌。

如此殘暴的手段必然引起信徒恐慌和情緒上的反彈,於是全能神就從教義上找藉口,將之指定成所謂的“行政及誡命”:“對於不信我的,我放在一邊,任其亂說亂作,到最後我徹底懲罰他,收拾他”“誰若疑惑必遭擊殺,沒有考慮餘地,立刻斬草除根,除去我心頭之恨……誰遭擊殺,必是撒旦的後代”。在全能神經典教材《話在肉身顯現》裡還有這樣的謬論:“為我效完力的人,要老老實實地退去,不得吵吵鬧鬧,因著工作的需要,我需要的人也不同,該舍的就舍,該砍的就砍,該殺的就殺,該留下的必須留下……我的話就是權柄,誰改動誰就觸犯刑罰,必遭我擊殺,嚴重的斷送自己的性命。”

就是有了這些所謂的“權柄”,在“招遠血案”中,張立冬等6人打死被認為是“惡靈”的吳碩豔,還泰然自若。

全能神發家的五個“神器”

招遠案審判現場

除此“五大神器”外,全能神配合的花招還有不少,比如以“過靈床”控制信徒身心、以“保證書”逼迫斷絕親情等,各顯其邪,各見狠效,此處限於篇幅,不再贅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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