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朋友留言:
“五證齊全的房子能不能買?”
當然能買了。
“那為什麼富力灣的房子有五證,還出問題呢?”
啊,出啥問題?
仔細看了大家的留言,還真是有問題。
富 力 灣
這位業主是2017年12月30日買了太原富力灣的房子,同時買房的,大約有2000戶業主,當時答應2019年12月交房,然而,半年過去了,開發商遲遲沒有動工跡象。
我去,五證齊全的房子還出這問題?
這裡,我給大家科普一下“五證”,五證是指《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今天我們只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比較枯燥,請大家仔細看完)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是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允許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機關是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證書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統一印製、辦理登記審批和核發證書。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五條:商品房預售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2、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並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那麼,具體到我們太原市,《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是否有特殊規定呢?
老李在咱們太原市房產管理局官方網站上看到以下信息:
“完成建築物主體工程三分之一以上並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等六項條件具備才能申請”。
![太原富力灣,你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哪來的?](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大家看清楚了,是完成建築物主體工程三分之一以上,問題來了,太原富力灣到現在為止,還沒有開工,更談不上完成建築物主體工程三分之一以上了,那麼,太原富力灣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是從哪裡來的呢?
啊,好尷尬啊!
太原富力灣,請正面回答:
你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是從哪裡來的呢?
你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是從哪裡來的呢?
你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是從哪裡來的呢?
來源 太原房產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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