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8 馬丁路德與宗教改革(2)

要說當時的西歐地區,教廷內部的權力賊大,權力賊大不用說,還經常貪汙腐敗成風。真正讓馬丁路德發表“九十五條論綱”的原因是因為當時教宗良十世推行“贖罪券”。

金幣與“贖罪”

要說當時的教廷為了撈錢還真是不擇手段,教宗分發贖罪券,所謂是你犯下那麼多的罪不要緊,你只要花錢就能夠贖罪。馬丁路德對此真的是紛紛不平,教廷本來是一個很純潔的東西,結果被這些人弄成了一個大發橫財的搖錢樹,作為一個有良知的僧侶,你說說馬丁路德會不會憤怒。

但是所謂的宗教改革真的就是馬丁路德自己本來所希望的那樣,希望自己的一場呼喊能夠起到對教廷的一種“整風”的運動,克服那種上樑不正下樑歪的德行嗎?壓根就不是這麼回事。

馬丁路德與宗教改革(2)

當時的歐洲吧,教廷權力最大,打著上帝的旗號為所欲為。對此那些擁有實權的貴族當然不爽了,我手中有兵有將有實權,你手中啥都沒有,靠著名號就能玩的這麼大我肯定不樂意啊。一看到有人公開挑戰現在讓人很不爽的教廷,這些實權的貴族們自然而然的選擇了借題發揮,給自己的權力大做文章。換到沒有這件事情鬧大,給諸侯一百個膽子也不敢幹吶,現在有了馬丁路德,諸侯二話不說當然要把這個旗子保護好了。

馬丁路德與宗教改革(2)

儘管馬丁路德的95條論綱裡給足了教皇面子(馬丁路德表示自己在95條論綱裡說的是教皇肯定不知道自己手下人在賣贖罪券,不然怎麼可能去掛民脂民膏呢?)但是教皇卻不領這個情(因為攔人財路等於殺人父母),更何況你這麼一鬧,教廷的模樣全歐洲都知道了。所以教廷乾脆就帶馬丁路德定了個罪。薩克森選候弗雷德裡克找到了馬丁路德,把他帶到沃特堡加以保護。在全歐洲的諸侯都想要擺脫教廷的控制的時候馬丁路德干上了這事,這下子馬丁路德是騎虎難下了。理想是好的,結果此人玩大了,玩到最後只能一條道跑到黑。

馬丁路德與宗教改革(2)

1519年的萊比錫辯論中,馬丁路德表示教皇是人選出來的,不是上帝的代表,信徒只要信仰上帝就能去天堂。到了1520年,馬丁路德干脆就表示:宗教的權力不應該被教會壟斷,號召德國的諸侯們團結起來保護住自己的財富,去反對教皇。

宗教改革的這些觀點沒有讓馬丁路德像布魯諾一樣的被燒死在火刑柱上,與之相反的是,德意志上至諸侯(要權力),下至百姓(要宗教自由信仰不要贖罪券)無不是對馬丁路德表示強烈的支持,教廷對這個僧侶自然是無可奈何:儘管羅馬教廷給馬丁路德定了41條大罪,但是馬丁路德根本無所謂,直接把訓令扔進火裡燒了,與教廷公開決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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