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4 我省企業排汙將全面進入“有償”時代

“要排汙,必須先獲得排汙許可;要擴大生產規模、產生新的廢水廢氣排放,那就必須購買排放權。”6月14日上午,省委對外宣傳辦公室舉辦“全面深化改革”主題系列新聞發佈會第三場,陝西省環保廳有關負責人,介紹了我省全面開展排汙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的相關情況。

全省新增排汙量排汙權有償使用全覆蓋

排汙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是運用市場化手段控制汙染排放總量,推動汙染治理、促進環境質量改善的一項環境經濟政策。對於企業而言,也可以在交易中獲得經濟利益。

省環保廳副廳長李敬喜介紹,2010年我省以二氧化硫排汙權交易為突破口,舉辦了首次排汙權競買交易。截至目前,我省累計完成排汙權交易80餘場次,成交總額11.18億元。全省新改擴建項目新增排汙量全部通過排汙權交易取得,實現新增排汙量排汙權有償使用全覆蓋。2018年將在全省所有排汙單位全面開展排汙權有償使用管理。

開展排汙權交易不能無限量排汙

排汙權交易,主要包括髮布交易公告、網上報名、資格審查、技術核定、參加競買、繳納交易款、總量批覆7個步驟。

李敬喜表示:“排汙單位繳納的排汙權交易資金和排汙權有償使用費納入財政預算內非稅收入,全額上繳國庫,嚴格按照非稅資金管理辦法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排汙權出讓收入統籌用於環境汙染防治。”

需要注意的是,開展排汙權交易並不意味著可以無限量排汙,而是在排汙權總量控制的前提下,購買其他企業富餘的排汙權或從政府儲備庫購買,排汙權出讓量有限。開展排汙權的最終目的是控制全省排汙總量,並利用經濟槓桿,形成多排汙多繳費的循環,通過增加企業排汙成本來倒逼企業轉型、減少汙染排放。

排汙權有償使用不等於環保稅

在省環保廳汙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處副處長李強看來,排汙權有償使用費是對排汙行為的一種前置約束,目的是推動企業減少環境資源的佔用,以解決環境容量資源長期無價和低價使用的問題,體現的是“誰佔有,誰付費”的原則。

而環保稅是排汙單位對排放汙染造成的環境損失的補償,體現的是“汙染者付費”和“損害者付費”原則,根據排汙單位的實際排放量進行徵收,徵收環節在後端,是對排汙行為的末端約束,目的是推動排汙單位減少汙染排放。

首席記者石喻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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