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5 「基層工作」崇信縣司法局召開“轉變作風改善發展環境建設年”活動推進會

「基層工作」崇信縣司法局召開“轉變作風改善發展環境建設年”活動推進會

近日,崇信縣司法局召開了“轉變作風改善發展環境建設年”活動推進會,全體幹部職工60餘人參加會議。

會上,學習了縣委轉變作風改善發展環境建設年活動推進會精神、省政府關於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十不準”規定。對縣局作風建設年活動的第二階段工作進行了具體安排,明確本階段主要工作任務是集中查找問題、狠抓整改落實、徵求局領導班子和個人在作風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建立整改臺賬。縣局領導對第二階段工作提出三點具體要求。

一、要紮實開展自查自糾。查擺問題是作風建設年活動的關鍵環節,只有問題找的實、找的準,解決問題才能有的放矢,活動開展才能取得實效。局領導班子和領導成員在對照檢查、查找問題上要高度重視、嚴肅認真,結合個人工作實際,對照檢查的內容、範圍進行認真查找。

二、要查實找準問題。在查找問題的過程中,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對存在的問題通過對照檢查找準、找全面,既要嚴肅認真又要慎重考慮,主動認領的問題要引用文件原文。對照檢查、查找問題不能迴避矛盾問題,避重就輕,敷衍了事。縣局將對個人問題清單進行認真審定。

三、要認真制定整改措施。整改措施要具體,具有可操作性,在整改時限上,對於能立即改正的問題要即知即改,對需要一段時間才能整改的問題,要明確整改時限,對有些問題需要長期堅持整改的,要長期不斷整改。

來源 | 崇信縣司法局 杜麗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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