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8 下月煙臺執行新物業收費辦法 車庫不計入物業計費面積

昨日煙臺物價局、住建局聯合發文,貫徹落實《山東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對煙臺現施行的《煙臺市住宅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進行相應的調整,其中空置的普通住宅物業費如何收取,儲藏室、車庫是否計入公共服務費等等進行了調整。

下月煙臺執行新物業收費辦法 車庫不計入物業計費面積

普通住宅交付後空置六個月以上的收費不得超過60%

據瞭解,煙臺現施行的《煙臺市住宅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和《煙臺市普通住宅物業服務等級標準》,與新公佈的《管理辦法》不相一致的,自 2018年7月1日起按照《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拿到了房子鑰匙,但是卻沒有入住,對於這類空置的房子物業費該怎麼算呢?這應該是很多人都會遇到的問題。按照煙臺現在施行的物業收費管理辦法,前期物業管理住宅小區,因開發建設單位分期開發、分批交付使用的原因,造成小區配套設施和綠化環境等未能達到購房合同約定標準的,物業服務收費按照不低於三分之一的標準予以減收,差額部分由開發建設單位補償物業服務企業;二是對空置房屋的減免。“房屋交付後空置一年以上的,其物業服務收費按照30%予以減收,也就是正常收費標準的70%。

而按照7月1日執行的新辦法規定,普通住宅交付後空置六個月以上的,其前期物業公共服務費應當減收;辦理空置的程序和具體減收比例由設區的市、縣(市、區)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物業主管部門規定,但收取的費用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六十。其他物業交付後空置六個月以上的,其物業公共服務費收費標準由物業服務企業與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另行約定。

儲藏室、車庫不計入物業服務計費面積

按照煙臺此前的物業收費管理辦法,物業服務收費按法定房屋產權面積(不含與住宅配套的儲藏室面積)計收,獨立專有車庫,按照房產證或購房合同載明的建築面積交納物業服務費。

而按照新辦法,普通住宅的儲藏室、車庫不得計入物業公共服務費的計費面積之內,但改變設計用途用於居住的除外。房屋以及車庫、儲藏室依法改變設計用途用於餐飲、培訓等經營的,應當經有利害關係的業主書面同意並辦理相關手續,其物業公共服務費參照經營性用房標準,由物業服務企業與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另行約定。經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同意,物業服務企業可以預收物業公共服務費,但預收時間不得超過半年;物業服務企業與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對預收時間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公共設施出租收益資金優先用於折抵物業公共服務費

許多人質疑物業電梯的廣告收入哪兒去了?

新《辦法》中提到,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應當徵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物業服務企業的書面同意,並依法辦理有關手續。利用電梯等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收入以及車位場地使用費等收益資金歸全體業主共有,由業主大會決定其使用方式和用途;未作決定的,主要用於補充專項維修資金,也可以作為業主委員會、業主大會的活動經費或者折抵物業公共服務費。屬於普通住宅前期物業的,其收益資金可以優先用於折抵物業公共服務費。物業服務企業代為收取、保管前款規定的收益資金的,除扣除相應的管理費和稅費外,不得挪作他用。管理費的扣除比例由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確定。而現施行的辦法中收益資金是主要用於彌補公共維修資金的不足。

物業服務企業代為收取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經營收入和車位場地使用費等收益資金,應當單獨列賬,獨立核算,按季度將收支明細在物業管理區域的顯著位置予以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於一個月。

據瞭解,目前一些收費程序和收費比例等實施細則,物價部門、住建部門與物業企業正在緊鑼密鼓地討論當中,預計在9月30日之前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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