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在各類都市情感劇中,“婚外情”就是個永恆的主題。這一方面是電視劇吸引觀眾眼球的需要,另一方面也客觀的反映現實生活中“婚外情”的廣泛存在。
當另一半在外面有了“小三”,該怎麼辦才能最大限度的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呢?
首先,你一定要儘快的平復自己那顆受傷的心,一定思考清楚自己想要什麼,想得到什麼結果。
如果你只是想盡快結束這段不堪回首的婚姻,那其實沒什麼好糾結的,大不了淨身出戶,只要能夠儘快遠離這段破碎的感情。
但是,如果你仍然珍惜現有的婚姻,想挽回瀕臨破碎的家庭,那你只能用你自己想得到的合適方式去感動他(她),這是我們最希望看到的美滿結局。
我們要討論的是,當你不能忍受另一半的出軌,決意離婚時,怎麼做才能最大限度的依法獲取最大利益呢?
第一,不要讓對方知道你已經知道了他(她)的婚外情,以免引起他(她)的警惕,給自己的取證增加難度係數。接著就是蒐集他(她)有婚外情的證據。蒐集證據的方式,以後有機會專門介紹一下。
第二,在蒐集他(她)婚外情證據的同時,要儘快摸清、掌握家庭財產狀況。比如:房產、存款、自家公司的財務狀況、對外債權債務等,能夠固定為證據的就要將之固定為證據,當然怎樣固定證據,可能需要求助於專業的離婚律師來做。
第三,如果配偶是公務員或企業家,最好是能掌握其行賄、受賄、挪用資金等犯罪線索。
第四,合理化地處置自己名下的財產。
當你很好的完成了前面的工作,那麼在接下來的協議離婚談判或訴訟離婚中,就會立於不敗之地了。
無論什麼形式的離婚,無非就是以下幾個方面:是否離婚、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債務承擔、損害賠償等。
當你向法官舉出你搜集的他(她)有婚外情的證據時,判決離婚應該是八九不離十了。
關於小孩的撫養權問題,當你證明對方有婚外情時,你已經站在了道德的制高點上,我國社會對“小三”的惡評是壓倒性的,你已經很容易讓法官相信,對方道德不端,不適於撫養小孩,那麼小孩的撫養權就會有很大可能歸你。
關於財產的分割問題,雖然“婚外情”不屬於少分或不分得財產的法定情形,但如果你能得到他(她)與“小三”同居的證據,那恭喜你可分得半數以上的財產了,因為此刻法官內心的天平會不由自主的傾向你。你還可以向對方提出損害賠償要求,並且會得到法官的依法支持。
協議離婚談判,比拼的是雙方手中有多少令對方讓步的砝碼;訴訟離婚講究你握有怎樣的證據。所以說,生活中出現了小三並不可怕,可怕的是自亂陣腳,自亂陣腳後就容易氣急敗壞,還容易被不想幹的人誤認為是“潑婦罵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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