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問題不在於“套萬能和絃”這個行為本身…
而在於所有人都特麼在套萬能和絃…
歐美流行樂壇用6415這個走向寫了無數首歌
我國流行樂壇不甘示弱,用4536寫了無數首歌
創作人:我不用這個走向我就不會寫歌!
唱片公司:你不用這個走向我就不給你發歌!
雙方一拍即合…
我去網易雲音樂熱歌榜找到了目前排名最靠前的幾首歌:
每首花兩分鐘聽了一下:
《往後餘生》,和絃走向為4536451
《That Girl》,456無限循環
《可能否》,1645
《浪人琵琶》,4536251
《講真的》,6251
《往後餘生》(原版),4536451
《突然想起你》,4536251
《雲煙成雨》,4536251
……
不光華語樂壇,近二十年全球的流行音樂對於和聲的使用都在變得越發簡單、套路。
前段時間黃老闆Ed Sheeran又被人告抄襲了大家聽說沒?
這是Ed Sheeran的《Thinking Out Loud》
他被指控抄襲了Marvin Gaye的《Let's Get It On》
當然,我不認為Ed Sheeran有抄襲,因為這兩首歌旋律是完全不同的。
但他們的相同點還是很多的:相同和絃走向,相同的節奏,一模一樣的吉他riff,兩首歌的風格高度統一,把一首歌穿插進另一首不會有任何違和感。給人感覺就像是Ed Sheeran把Marvin Gaye的伴奏扒拉下來,然後以此為模版,作了一首新歌。
如果你去聽現在的榜單,你會發現絕大部分音樂都是用著相同的陳詞濫調進行再創作。
而在二十、三十、四十年前,情況不是這樣的,那時的創作人真的會認真去寫一首歌,而不是搬運模版。
他們會用與眾不同的調式寫旋律:
Boston樂隊《Hitch A Ride》
他們會在歌裡大量使用減和絃(diminished chord):
Steely Dan《Josie》
他們會花時間潤色一個讓無數人一聽到就起雞皮疙瘩的“killer riff”:
答主口中唱“美國民謠”的Simon & Garfunkel《Scarborough Fair》
他們會用各種你做夢也想不到的和絃走向:
披頭士樂隊《Strawberry Fields Forever》
當然還有一首歌分好幾個樂章,編六七個聲部的和聲的:
The Beach Boys《Good Vibrations》
……
你以為我舉的例子是什麼逼格高沒人聽的小眾音樂嗎?不是的,他們都是主流的音樂人,寫的是賣出上千萬張唱片的hit。然而你卻在他們身上聽不到濫用套路的痕跡,整首歌都是highly original,拉其中一小段樂句都可以看出作者是花時間構思、潤色的。絕不可能在吉他上走一個4536,哼一段旋律就完事了。
他們就像有著創新精神的大廚不斷搭配著各種食材、佐料與烹飪方式創造出令人驚喜的味道。
反觀現在這些做菜的,頓頓只會做炸雞腿,當然你不能否認炸雞腿對孩子們確實有著原始的吸引力,他們之中一些人做的雞腿也真的還挺好吃的,但為何不多換著做些別的,讓食譜更多元化呢?小孩兒可能不會一上來就喜歡吃西蘭花、豆子、魚,但如果多吃幾次,很多人說不定就會喜歡上。這是一個acquired taste,培養欣賞能力也需要一個過程。
就好像我第一次聽到Steely Dan的Josie,我的第一反應是不好聽,不順耳。但多聽幾遍後,我會開始好奇,“前奏他彈的是什麼和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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