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老人沒義務幫忙帶孩子,媳婦也沒義務照顧老人,有問題嗎?


“老人沒義務幫忙帶孩子,媳婦也沒義務照顧老人”,這話貌似有理,《婚姻法》確實沒有明文規定兒媳必須贍養公婆、女婿必須贍養岳父母。

但,夫妻是命運共同體,應該互相扶養、共擔責任。由此推導,兒媳應該有照顧老人的義務。很多做兒媳的認為不公平:我每天上班、做飯、帶孩子,上躥下跳累成狗,公婆卻每天打牌釣魚跳廣場舞。我最艱難的時候不幫一把,憑什麼你老了動不了了卻要求我來照顧?

任何物種的天性,都是親愛自己的子女、而厭棄衰老的父母的。因為只有將全部資源傾注於新生後代,才能保證種族在險惡的自然環境中得以延續。有些少數民族,在食物匱乏的時代,子女會將失去勞動能力的年邁父母背入深山等死,以節省糧食。這種貌似泯滅天良的做法,卻是沿襲了無數代的古老傳統。物競天擇之殘忍,未免令人唏噓嘆息。


在你生育時,最需要幫忙的時候老人沒幫忙,而年老了你也覺得不需要照顧老人。換位思考,當年婆婆也是自己帶著孩子過來,有可能是三個更有甚者五六個孩子,在那個年代煮飯得燒火,還有割草餵豬,要下田耕種,各種生活的苦難都磨礪了,也一樣堅強挺過來了,而現今的生活,一切自動化,只生一個兩個,老人就會覺得年輕人太過矯情了。

所以我們作為年輕人,應該是理解老人,他們能來幫忙是情分,學會感恩,畢竟養育孩子的事情他們已經經歷過了,年老了可以享享福,休息會。而作為父母的我們更應該自己帶孩子,才能更深刻體會到自己的父母當年的養育是多麼辛苦,更應該感恩父母的養育之恩,這個時候更應該要孝順父母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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