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9 要把庭審活動,都集中在道德命令上、急待糾正的錯誤上——

要把庭審活動,都集中在道德命令上、急待糾正的錯誤上——

與“激情”相比,訴訟律師更需要“理性”!

要把庭審活動,都集中在道德命令上、急待糾正的錯誤上——

倪偉律師簡介:

倪偉,律師、合夥人、仲裁員、中國人民大學律師學院兼職教授、上海律協商事爭議解決業務研究委員會主任。全國優秀律師事務所、上海十佳律師事務所——上海虹橋正瀚律師事務所主任。 在複雜、疑難商事爭議解決領域擁有二十多年的豐富經驗。是上海市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上海市國企改制法律服務團成員。服務過的客戶包括眾多中、外資銀行,跨國企業,著名國企集團等。

要把庭審活動,都集中在道德命令上、急待糾正的錯誤上——

與“激情”相比,訴訟律師更需要“理性”!

要把庭審活動,都集中在道德命令上、急待糾正的錯誤上——

郝冬白,男,漢族,1989年進入公務員隊伍。2015年9月參加全國統一的司法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A級證書(律師資格證號:A_20156201020103),即同時取得律師資格。

要把庭審活動,都集中在道德命令上、急待糾正的錯誤上——

與“激情”相比,訴訟律師更需要“理性”!

郝冬白:您對律師事務所的管理有很深的研究,您撰寫的《超級合夥人》中對律所公司化管理的深刻闡述,風靡律師界,引起律師行業廣泛關注與討論,您能談談怎樣才能做好合夥人?

倪偉律師:我在《超級合夥人》一文中,對超級合夥人提出了一個模型,即一名優秀的合夥人,他必須在智商、情商、精進、無我四個維度,取得很高的分值。具體這裡就不展開了,可以閱讀該文。

郝冬白:近年來,您一直致力推動全國訴訟律師的職業生態環境建設,您認為我國的訴訟律師的職業生態環境存在哪些問題,怎樣才能改善?能談談這方面的情況嗎?

倪偉律師:訴訟律師的職業生態環境,既有外部的,也有內部的。外部環境指整個司法環境,以及客戶對訴訟律師的觀感等。內部環境主要指訴訟律師本身的專業素養、執業能力等。與其它一些市場化程度很高的行業比,訴訟律師的內部環境,還有很大的提升空間。很多人倡導法律行業的互聯網思維,在我看來,互聯網思維的本質是給客戶帶來極高的“客戶體驗”,同時要有極高的生產或服務的“運行效率”。目前律師訴訟行業的競爭還處在非常初級的階段,因此,只要你做好“客戶體驗”這一項,哪怕你的“運行效率”還不是很高,也會取得很大的競爭優勢。當然,未來的競爭一定會加劇,一定要求我們在“客戶體驗”與“運行效率”兩方面都要具備很強的競爭力,才能最終勝出。

郝冬白:2012年11月27日,您和北京天同律師事務所主任蔣勇律師、廣東廣大律師事務所主任薛雲華律師在北京發起成立“中國商事訴訟沙龍”。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江平在發起儀式上寄語中國律師。他說,希望中國商事訴訟律師在實踐中,盡顯才能和智慧。在香港和國際律師界,大律師都是出庭律師,真正的大律師是訴訟律師。江平強調,“訴訟業務應該是律師的主戰場。”他認為訴訟能體現一個律師全面的技能,比如知識淵博、分析問題能力、以及口才的出眾。您怎麼理解江平先生的這個寄語?

倪偉律師:說“訴訟業務應該是律師的主戰場”很多“非訴”律師肯定不樂意。實際上訴訟律師和非訴律師各有各的側重,的確很難說一定誰比誰更強。不過,與非訴律師比,要成為一名優秀的訴訟律師,的確需要很多獨特的修煉。比如,需要一流的口頭表達能力,這一點於非訴律師而言就未必那麼重要。之外,一名優秀的訴訟律師,還需要獨到的化繁為簡,透過現象直達本質的能力。這一點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成為一般訴訟律師與優秀訴訟律師的分水嶺。

郝冬白:有人說,“在規範範圍內,則期待當事人奉行利己主義,也要求律師激情地代理當事人。在規範範圍內,律師可以運用每一策略、謀略,進行創造性努力,以確保獲得對客戶最有利的結果。”

在代理案件中,律師需要“激情”嗎?律師怎樣才能把握好這種“激情”的度而不致出現執業風險?

倪偉律師:與“激情”相比,訴訟律師更需要“理性”。訴訟律師這個職業,某種程度上與外科醫生非常相似。我們很難要求一名外科醫生在動手術時要有激情。相反,一名優秀的外科醫生應該是相當理性的,甚至理性得有些“冷酷無情”。我們很難想象一名優秀的外科醫生如何給他處以生命垂危的至親動大手術?當然,一名優秀的訴訟律師一定會非常投入,事事追求極致。忘我投入,追求極致,理性客觀,是一名優秀訴訟律師應該具備的素養。

郝冬白:黑格爾說:“最終並非是胃口,而是觀念能讓人滿足。”有一位法律人說:“幸福並非僅通過成為一個大公司的法律顧問且收入5萬元就可獲得。一位贏得讚譽的偉大的智者,在成功之外常常還需要其他‘食糧’”。

您認為一位律師的成功感僅僅是收入嗎?還包含其他因素嗎?如果有其他因素,這些因素應該是什麼?

倪偉律師:記得10年前,我們事務所收到了一個案件的300萬律師費,當時的確是一筆鉅額律師費了。為了紀念和激勵大家,我們還把那張支票製成圖片展示出來。後來我們發現,這個滿足感很快就結束了。如今,單個案件的律師費可能高達上千萬,但無論多高的律師費,那種滿足感也不會超過五分鐘。物質帶來的快感總是短暫的,而且讓人興奮的心理閥值會越來越高。

前兩天我們給來自華潤、中興通訊、萬科、捷豹路虎、寶鋼等知名中外企業的30多位法務負責人做了一場11小時的專業培訓。十多小時的專業培訓強烈震撼了這些法務負責人,但引起他們內心強烈共鳴的,是最後半小時關於“如何贏得幸福”的分享。有兩位法務負責人培訓結束時悄悄告訴我,最後的分享差點讓他們掉下眼淚。還有一家信託公司的法務總經理,在次日的微信朋友圈裡寫道:“一整天燒腦的專業課後,聽了智者如何贏得幸福的教導,竟然會有熱淚盈眶的感動……”

一位真正的成功者,不在於自己的成功,而在於可以幫助多少人走向成功。

郝冬白:“席捲人類的巨大潮汐和水流,不會在法官面前繞道而行”(卡多佐語),那麼,席捲人類的巨大潮汐和水流,也不會在律師面前繞道而行。那麼,您認為,律師該怎樣面對“席捲人類的巨大潮汐和水流”?

倪偉律師:如果純從法律業務角度來說,中國當下的法律服務市場不過5、6百億人民幣,約100億美金。而目前美國的法律服務市場約有3000億美元。如此看來,未來中國的法律服務市場至少還有10倍的成長空間。而且從全球範圍而言,唯有中國這個法律服務市場在高速增長,這個席捲中國法律服務市場的“潮汐和水流”足夠巨大。中國律師該怎樣面對呢?我想還是應該沉下心來,腳踏實地,一步一個腳印地前進。我們甚至應該完全忘了巨大的市場誘惑,只要專注在當下就可以來。你只要把眼下不起眼的一個個小案子做到極致,你就會有美好的未來。相反,如果你總是好高騖遠,那麼這個巨大的“潮汐和水流”可能反而與你無緣。

郝冬白:您在大學畢業後曾在上海中級法院當了8年法官,後來“跳槽”作律師,據您調侃解釋說是“因為物質的誘惑”。

那麼,您當律師這麼多年,您的“物質”積累達到了您的期望值了嗎?

倪偉律師:當年做法官時,每月才幾百元的工資。結婚時,實在無力舉辦一個像樣的婚禮,只得在小區邊上一個非常簡陋的小酒館裡辦了兩桌宴請家人,好友一個都沒有邀請。當時感嘆,要是能有20萬存款,每月能有5000元工資就非常滿足了。現在當然早已實現了當時的理想。但是,當下的心境已經完全不同。我買的第一輛別克轎車,一直到強制報廢才淘汰掉。現在一天基本只吃兩餐,早上好一點,水果、點心、蔬菜;中午就樓下食堂,兩三個蔬菜加一碗米飯,幾乎一年四季都是如此。隨著收入水平的提升,物質慾望反而越來越低了。

郝冬白:您曾這麼解釋“合夥”,您說“什麼叫合夥?最經典的合夥就是婚姻,婚姻關係中老公會不會擔心自己天天在外面辛苦工作,而老婆在家裡帶孩子偷懶?肯定是不會的。”

這個比喻很新鮮,但是,您考慮過嗎?您描述的是最經典的合夥。您認為,也有很糟糕的合夥嗎?

倪偉律師:凡是不像婚姻一樣的合夥,就是糟糕的合夥。當下中國律師行業,遍地都是這樣的合夥。

郝冬白:我記得在2007年,劉桂明先生著文說——在律師界應該關注“朱妙春現象”。對律師界略有了解的人都知道,上海灘上素有著名的“三朱律師”之說。此話說的是,三位姓朱的律師馳騁上海灘20餘年,有業績,有影響,有品牌。不僅如此,他們還以各自的聲望與口碑享譽業內圈外。一是朱洪超律師。二是朱樹英律師。三是朱妙春律師。

劉桂明先生說,從行業影響來看,無疑首先要提朱洪超律師;從專業品牌來看,則必然要提朱樹英與朱妙春律師。“三朱”之中,朱妙春律師最為年長,朱妙春律師的社會感染力似乎更加讓人欽佩、叫人感懷、使人難忘。那麼,在近年來,上海律師界再出現過類似“朱妙春現象”的這種現象嗎?這種現象給我們的全國律師界帶來了什麼效應?

倪偉律師:你提到的上海“三朱律師”,的確是一個耐人尋味的現象。朱洪超律師創立了著名的上海聯合律師事務所,本人歷任上海律協會長,全國律協副會長,在全國律師行業影響巨大。當然,聯合所與國內很多知名老所一樣,面臨著如何繼往開來的新問題。朱樹英律師創立的建緯所,在建築工程法律服務這個細分領域,品牌影響力巨大,朱樹英律師本人在專業領域的投入,堪稱青年律師的楷模。朱妙春律師當年在知識產權法律服務領域的影響力也非同一般,聲譽卓著,影響上海灘及全國。

由此,我想到了上海灘更早一些的大律師。

早年,我曾在上海李國機律師事務所實習,有幸師從李國機大律師。李國機律師以刑辯業務名揚大江南北,加之是國內首家以個人名字命名的律師事務所,一時為大家所津津樂道。幾乎每週,都有海內外媒體來事務所採訪。可惜的是,在李國機律師離開後,事務所就逐漸淡出大家的視野。

不單是李國機律師,上海灘還湧現過鄭傳本、傅玄傑、張國飛等一代著名律師,但遺憾的是,隨著他們本人逐漸退出歷史舞臺,他們所創立的律所品牌也逐漸失去了當年的巨大影響力。

我曾私下與一些目前名聞中國的律所主任交流:論在律師界的影響力,李國機律師不可謂不大也,但如果沒有組織、體制的保障,個人的影響力終究難以形成一家律所持續的品牌影響力,辛苦積累的知名度,隨著一人的離去而化為烏有,這是何等的可惜!

 如何建立一個組織,而非一個個人的品牌影響力,這是擺在目前所有事務所掌門人眼前的一個巨大課題。如果你不為組織謀劃未來,組織就一定會消失在未來。

觀點:

什麼樣的陳述才能彰顯律師的道德命令?

要把庭審活動,都集中在道德命令上、急待糾正的錯誤上。

——摘自《美國陪審團》

“我希望,刑事辯護律師什麼都不要證明,否則,對被告人沒有任何好處,除非你提出了不在犯罪現場或正當防衛的辯護,否則,被告人應當不承擔任何證明責任。即使是不在犯罪現場或正當防衛的辯護,也很容易說過頭話。”

——美國沃爾夫森律師語錄

從古羅馬西塞羅的著作中我們可以得知,在古羅馬時代,每一個男孩都必須把《十二表法》銘記於心。對他們而言,在他們年幼的腦海中打上古羅馬憲法和法律基礎知識的烙印,是幼年時期不可或缺的一課。

——威廉.布萊克斯通《英國法釋義》第一章論英國法的研究

要把庭審活動,都集中在道德命令上、急待糾正的錯誤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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