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
也許你覺得它離我們很遠
但事關人民幸福指數
關於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你知道多少?
我們今天就來近距離學習
掃黑除惡那些事!
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應知應會十條
一、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什麼時候開始
2018年1月23日,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電視電話會議召開,為期三年的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正式開始。
二、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分為幾個階段
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分為三個階段:
1
2018年,取得初步戰果,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突出問題得到有效遏制,在全社會形成對黑惡勢力人人喊打的濃厚氛圍。
2
2019年,集中重點攻堅,對已偵破的案件尋線深挖,徹底剷除黑惡勢力賴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眾安全感、滿意度明顯提升。
3
2020年,建立健全遏制黑惡勢力滋生蔓延的長效機制,取得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壓倒性勝利。
三、 掃黑除惡中的“黑”和“惡”指的是?
“黑”是指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惡”是指惡勢力、惡勢力犯罪集團。
四、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打擊重點
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打擊重點共12類,其中11類黑惡勢力,1類黑惡勢力“保護傘”。具體如下:
1
威脅政治安全特別是制度安全、政權安全以及向政治領域滲透的黑惡勢力;
2
把持基層政權、操縱破壞基層換屆選舉、壟斷農村資源、侵吞集體資產的黑惡勢力;
3
利用家族、宗族勢力橫行鄉里、稱霸一方、欺壓殘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惡勢力;
4
在徵地、租地、拆遷、工程項目建設等過程中煽動鬧事的黑惡勢力;
5
在建築工程、交通運輸、礦產資源、漁業捕撈等行業、領域,強攬工程、惡意競標、非法佔地、侵佔海域、霸佔漁區、濫開濫採的黑惡勢力;
6
在商貿集市、批發市場、車站碼頭、旅遊景區等場所欺行霸市、強買強賣、收保護費的市霸、行霸等黑惡勢力;
7
操縱、經營“黃賭毒”等違法犯罪活動的黑惡勢力;
8
非法高利放貸、暴力討債的黑惡勢力;
9
插手民間糾紛、充當“地下執法隊”的黑惡勢力;
10
組織或僱傭網絡“水軍”在網上威脅、恐嚇、侮辱、誹謗、滋擾的黑惡勢力;
11
境外黑社會入境發展滲透和組織出國(境)實施綁架、搶劫、滋擾等暴力威脅僑胞和損害我國形象的黑惡勢力;
12
黑惡勢力“保護傘”。
五、“從打黑到掃黑,有何區別”
1
黑惡勢力更隱蔽,掃黑除惡絕不手軟;
2
“掃黑”比“打黑”更加全面深入,重視程度前所未有;
3
掃黑必須打“黑傘”,基層“拍蠅”是關鍵;
4
運用法治思維把握好“度”,確保法律效果、社會效果的統一。
六、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兩個一律”
1
對涉黑涉惡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後腐敗問題;
2
對黑惡勢力“關係網”、“保護傘”,一律一查到底、絕不姑息。
七、“黑社會性質組織”具備的特徵
1
組織特徵:較穩定、人數較多、有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幹成員基本固定。
2
經濟特徵:通過違法或其他手段獲取經濟利益,有一定經濟實力,以支持組織的活動。
3
行為特徵:用暴力、威脅等手段,多次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
4
危害性特徵: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八、 “惡勢力”的特徵
1
犯罪主體多數性:一般為三人以上。
2
組織形式穩定性:經常糾集在一起。
3
行為方式特定性:使用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多次作惡。
4
社會危害嚴重性:多次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
5
未形成黑社會性質組織。
九、違紀查辦重點查處的三類問題
1
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涉黑涉惡腐敗問題;
2
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
3
推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不力問題。
十、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目標任務
既有力打擊震懾黑惡勢力犯罪,形成壓倒性態勢,又有效剷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形成長效機制,不斷增強人民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維護社會和諧穩定,鞏固黨的執政基礎,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創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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