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7 四川探索公职人员回乡任职办法 目前已有70名符合要求的回村任职

四川探索公职人员回乡任职办法 目前已有70名符合要求的回村任职

2018年省委一号文件提出,我省将统一研究制定管理办法,允许符合要求的公职人员回乡任职。这项创新举措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目前进展如何呢?

四川探索公职人员回乡任职办法 目前已有70名符合要求的回村任职

近日,记者从省委组织部获悉,针对乡村干部人才匮乏、后备力量不足等问题,我省认真贯彻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在自贡市大安区、达州市达川区和凉山州普格县、布拖县、越西县等地,研究探索符合要求的公职人员回村任职具体办法,进一步拓宽乡村干部人才来源渠道。目前,全省有70名公职人员回村任职,其中,副县级岗位退休干部1名、乡科级岗位退休干部6名、乡科级岗位“退二线”干部15名、其他在职机关干部48名。

回村任职有哪些条件?哪些程序?

四川探索公职人员回乡任职办法 目前已有70名符合要求的回村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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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探索公职人员回乡任职办法 目前已有70名符合要求的回村任职

任职条件

我省开展公职人员回乡任职需求“双向”统计:

对有村党组织书记空缺或有调整村干部意愿的村进行摸排统计,重点关注贫困村、软弱涣散村、问题矛盾村、任务繁重村。

梳理出退出领导岗位党员干部名单,按照干部出生成长地、工作经历与待选派村有交集的原则,进行预选。筛选出有意向的人选后,再逐一征求本人到村任职意愿。

●选拔回村任职的公职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三农”知识和依法办事能力,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吃苦耐劳。回村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还应是中共正式党员,具有高中以上文化,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愿意为群众服务。

●“受党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影响期限未满”“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搞封建迷信,涉黑涉恶,参与聚众赌博”“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等10种情形的,一律不得选拔。

选派程序

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和群众举荐的方式,产生公职人员回村任职推荐人选。

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群众口碑等方面情况。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研究提出拟任岗位,安排担任村上相关项目牵头人、督导组长、临时党支部书记、党建指导员等职务。经过3个月试用期和考核合格后,由乡镇党委发文任命或参加选举,进入村“两委”班子,并报县(区)委组织部备案。

任职任务

根据区域特点和任职岗位要求,分类确定公职人员回乡任职基本任务。

●贫困地区、革命老区重点抓好脱贫攻坚和带领村民致富奔康;

●藏区重点抓好群众工作和民生工程;在彝区重点抓好服务发展和禁毒防艾等工作。

待遇保障

回村任职期间,公职人员原有人事关系、各项待遇不变,同时实行“固定报酬+绩效报酬”、交通补贴等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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