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1 「公益诉讼」邓州:治理黄龙渠污染,检察机关在行动

「公益诉讼」邓州:治理黄龙渠污染,检察机关在行动

9月15日,邓州市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职能,牵头市环保局、水利局和构林、刘集两镇党委、政府、人大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企业负责人、刘集镇部分人大代表30余人,在刘集镇政府就黄龙渠生态环境污染问题,进行了现场处理。

「公益诉讼」邓州:治理黄龙渠污染,检察机关在行动

黄龙渠是邓州市构林镇、刘集镇境内的重要河流,渠水直接流入该市四条主要河流之一的刁河。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黄龙渠生态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直接影响当地群众生产生活。今年6月,刘集镇10名市人大代表在该市“两会”期间就此提交专门议案,市人大常委会批转该院办理。该院对此高度重视,孙保平检察长要求民行部门切实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依法快速办理。随后,该院联合水利、环保等部门多次开展走访调查,深入查找黄龙渠河道污染根源,并与构林、刘集两镇党委、政府、人大研究会商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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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院干警在不同河段进行水质取样调查)

「公益诉讼」邓州:治理黄龙渠污染,检察机关在行动

(吴其涛副检察长带领民行科干警实地调查河道沿线企业生产、畜禽养殖情况)

会议当天,该院首先组织与会人员,沿黄龙渠河道,自上游至下游,实地查看了华鑫纸业生产及污水处理、排放情况,了解了沿渠群众家禽养殖情况和构林、刘集两镇交界处黄龙渠的特殊自然环境及水势,实地了解工业生产、养殖废水、历史沉积、自然环境及水势对黄龙渠水质的影响。

「公益诉讼」邓州:治理黄龙渠污染,检察机关在行动

现场会上,该院向各方通报了黄龙渠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前期调查情况及处理意见;孙保平检察长当场宣读并向构林镇人民政府和市环保局发出了督促履行环境质量监督、保护职责的检察建议;构林镇人民政府和市环保局主要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市水利局通报了黄龙渠综合整治、清淤治污方案;华鑫纸业负责人和刘集镇人大代表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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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孙保平检察长强调,检察机关将充分履行好法律赋予的公益保护职责,围绕生态环境、食药安全等领域,通过多种方式,积极维护群众最直接、最关注的重大权益,将进一步强化双赢多赢共赢的法律监督理念,着力发挥督促、协同作用,会同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积极投身生态环境保护等三大攻坚战,努力推动建设新邓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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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该院将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跟进相关部门履职情况,积极推动市水利局优化方案、有效协调利用国家资金,尽快完成黄龙渠综合整治、清淤治污,从根本上改善黄龙渠水质,维护沿渠道及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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