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2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

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人社部规〔2018〕5号)、《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等规定,经过资格审查、体格检查、政治审核、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等程序,确定1602名同志(其中消防救援队伍350人,森林消防队伍1252人)为自治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拟录用人员(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9年4月1日-4月11日(7个工作日)。若考生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到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纪检监察组或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机关纪委。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如有考生借机捏造事实、打击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地址:呼和浩特市腾飞南路40号地矿西副楼3楼

监督电话:0471-4820255,4825126

附件:

1.内蒙古自治区消防员招录拟录用人员名单(消防救援)

2.内蒙古自治区消防员招录拟录用人员名单(森林消防)

内蒙古自治区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

201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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