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8 “一日遊”成拼團主角 出遊小心這些“潛規則”

天津網訊 城市快報記者 杜敏 近日,一則以“警惕旅遊購物陷阱”為主題的報道再次將昆明石林“一日遊”推上風口浪尖。記者瞭解到,隨著京津冀旅遊一體化,“一日遊”“周邊遊”逐漸成為市民假期主流出行方式,侵害消費者權益現象時有發生。

市民遭遇

被旅行社隨意轉拼團

報名參團旅遊卻發現自己被旅行社轉團拼團,隨意更改旅遊線路,甚至入住賓館都與預期不符,這是否會讓你覺得受騙了?大三學生小孟近日報團參加了郊縣“一日遊”旅遊項目,與某旅行社簽訂了旅行合同,並支付了團費。出遊當天小孟登車後隨旅遊大巴先去了別處接其餘成員,中途被告知要換乘其他車輛,並與別的團一同前往景區,加上道路擁堵,花費在路途上的時間比原定時間推遲了兩個多小時,景區遊覽時間大大縮短。返程時,由於個別遊客遲到推遲開車時間,致使晚上10點多才返回到家中。更讓小孟生氣的是,旅行社表示學生證可以補差價,但最終退補費只有10元。

同樣遭遇旅遊囧事的還有市民沈女士。沈女士近日報名參加了週末周邊景區2日遊的項目,與A旅行社簽妥旅遊合同並付清團款,出發時卻發現帶團的是B旅行社。原本自己預訂的是四星級賓館,但入住時發現該賓館分新樓和老樓,遊客均被安排在老樓入住,其樓內設施陳舊,未達心理預期。第二天的遊覽行程也未按照合同約定景點遊覽,僅遊覽了相似景點即結束全部行程。

業內提醒

“一日遊”成拼團主角

記者瞭解到,被拼團的出遊線路主要有兩類:“一日遊”產品是主要角色;另一類主要是行程較遠、遊客報名較少的地方。在市旅遊質監所看來,部分“一日遊”“周邊遊”主要存在以下問題:擅自轉團、拼團侵害旅遊者權益;在景點安排上移花接木,存在任意改變旅遊線路,變更合同約定景點,增加自費景點等現象;入住賓館標準有瑕疵、農家樂飯菜較貴;景區對學生證、軍官證、殘疾證等的優惠措施,在退差價上存在爭議等現象。

對此,市旅遊質監所提醒,參加“一日遊”“周邊遊”時,旅遊合同中應明確遊覽線路、景點參觀時間、就餐標準、是否同意拼團、轉團等細節,市民在權益受到損害時,可將旅遊合同作為維權的重要證據。不論是轉團還是拼團,旅行社首先應徵得遊客同意,當履行合同過程出現違約情況時,由組團社向遊客作出賠償。此外,旅行社對飯店標準描述不規範的類型包括:雖約定星級,但未涉及飯店的具體方位;雖明確飯店名稱,但同時註明可入住同級飯店。此外,部分旅遊合同經常出現的“相當於三星級”“三星級標準”“未掛牌三星級”等表述,也均為不規範用語,市民出遊前應注意辨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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