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事,依著自己的心才好
“你的氣質裡,藏著你讀過的書。”讀到這句話的剎那,我頗有些心動的感覺。說不上是喜歡,可我足足回味了好幾天。我甚至悄悄地站在鏡子前細細地打量起自己來。“無奈啊無奈,氣質好,穿啥都好。”想著友人的趣話,忍不住地笑了。
這裡,不為標榜我有多高雅,但我絕對認同:人不讀書會俗氣。
關於閱讀,我始終認為:內容是很重要,因人而異是必須。否則,只能呵呵呵。其實,較之於那些厚重的史記和名著,我更趨向於散文和詩詞的閱讀。在我的認知裡,最好的閱讀,是不因目的而閱讀,只為喜歡而吟詠。
閱讀能照亮內心,可以載著我們的思想一路飛翔。擺脫一些約束,拋下一些形式,不帶 “負擔”的閱讀,定能生髮出輕盈暢快的感覺;反之,引發的會不會是沉重,是痛苦呢?當然所有的都將會化為生活的閱歷,豐滿我們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只是角度不同罷了。
坦白說,我不是一個愛讀書的人,可我偏偏喜歡油墨和紙張互為糅合,氤氳出來的那種味道;它好似一劑迷魂藥,一旦嗅得,心會格外安寧,整個人也變得極為舒坦。為此,家裡的床頭櫃,飄窗上,茶几上,甚至衛生間裡,哪兒哪兒都擺放著各種書籍,當然,它們不是文獻資料,更不是所謂的中外名著,它們全是獨屬於我的“小資情調”。
讓家裡隨手撿拾皆有書,更直接的目的是為了滿足我的慾望和虛榮,以至我在突然想起時,不會兩手空空。畢竟,無書令人俗嘛。
關乎閱讀的至理名言,實在太多,而毛姆的這段,恰如城裡的月光,照亮了我的心,陪伴著我在浩瀚的書山文海中悠然而行。是的,“閱讀是一座隨身攜帶的小型避難所。你讀過的那些書,如同一輪明月,能夠照亮你心裡的暗路,讓你在兵荒馬亂的日子裡,也能安頓好自己的心。”
於我來說,讀自己喜歡的書,如同做自己喜歡的事情,那份酣然,那種暢快,你不經歷,永遠不會明白。
在浪漫的詩行間流連忘返,在紅箋小字中閒庭信步;恰似我向往藍天白雲也沉迷雨中漫步一樣,我真的陶醉那種清瑩妙曼的感覺,那種溫情繾綣的氛圍;它們是我心中的“煙火人家”,它們是我心神馳往的淨好生活。
源於我的閱讀習慣,我的文字始終是簡淨的,偶爾的感傷不過是緩衝,忽而的哀怨只是為賦新詞強說愁。
源於我的閱讀習慣,我始終保有一顆素簡的心,甚至像個長不大的孩子一樣,單純而幼稚地行走著,觀賞著。偶爾的傻氣,讓我收穫了別樣的快樂;偶爾的後知後覺,讓我免去了很多煩擾;偶爾的委屈,只能怪罪於我的“格格不入”。好在,一切無妨。
這麼多年來,我矯情也真情地活在自己的世界裡,盡情也縱情地抒寫著我的美麗與哀愁。我想我會一直這樣有滋有味地繼續著,在文字間、在盈盈墨香裡。
當然,我也會在影視劇中去閱讀那些虐心的愛情,沉重的生活。其實,作為觀眾的我,能置身在故事之外,想象著故事裡的故事,心痛著嘆息,默默地流淚,微笑著釋然,這,就足夠了。
原本生活就是美好的,哪裡有那麼多的紛繁和嘈雜?偶爾的狂躁,只是迂迴,它們終將會蓄積出柴米油鹽醬醋茶的甘醇。
閱讀,是對平淡生活的救贖。用讀進心裡的書,去感知生活,這才是真正意義上的閱讀。“年輕的時候以為不讀書不足以瞭解人生,直到後來才發現如果不瞭解人生,是讀不懂書的。”想到楊絳先生的這段話,甚是心喜。
其實,複復又重重的日子裡,又何止是閱讀呢?有時候,有些事,我們就該依著自己的喜歡,哪怕一意孤行。試著拋開繁雜,迴歸自然,讓身心在藍天白雲下放飛,在花草樹木間流連,在水光瀲灩中搖曳。如此,才是暢快。
文章作者:文如煙。已出版個人散文集《水淨香自遠》。喜歡在茶色裡打坐,在音樂中沉溺,在文字間神遊。
圖片後期:文如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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