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6 內鄉縣城關鎮“三個明確”落實主體責任見成效

決策探索雜誌 全媒體記者 劉振偉 通訊員 劉楊 周智有

今年以來,內鄉縣城關鎮黨委政府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從“三個明確”入手,著力把主體責任落在了實處,呈現出“三個在前”良好開端局面:苗頭性問題提醒在前;傾向性問題防範在前;普遍性問題約束在前。截至目前,在全鎮轄區1500多人的龐大黨員幹部隊伍中,基本上沒有發生違反黨風廉政建設案事件,樹立了黨的良好形象。

責任分工明確。一是履行“第一責任”。該鎮黨委書記劉紅玉作為“班長”,牢固樹立“抓好黨風廉政建設是本職,抓不好是失職,不抓是瀆職”的思想,始終把“第一責任”作為分內之事,做到“四個帶頭、四個親自”,即帶頭抓好班子建設、帶頭履行主體責任、帶頭推進作風建設、帶頭嚴格廉潔自律,重點工作親自安排、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案件親自督辦、重要情況親自彙報,為班子成員和轄區黨員幹部當好表率。二是落實“一崗雙責”。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原則,正確處理帶隊伍和抓業務的關係,把黨風廉政建設融入到分管業務工作中,安排工作時首先安排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檢查工作時首先檢查黨風廉政建設推進開展情況,使班子成員擔負起分管部門工作的監督職責,既做工作業務能手,更做黨風廉政建設的行家裡手。三是實施“分解傳導”。完善鎮黨委書記向上級述職述廉並接受評議,班子成員和基層各支部書記,向鎮黨委述職述廉並接受評議,中層幹部向分管領導述職述廉並接受評議,層層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承諾責任目標等制度,把主體責任落實層層向下傳導,避免“上熱下冷、上緊下松”現象,從而形成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制度保障體系和工作傳導體系。

責任內容明確。該鎮黨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重點抓實履職盡責,關鍵找準工作著力點和突破口,既管全面、全面管,又抓重點、重點抓。首先在選用幹部上堅持“以項目為抓手、以實績論英雄、以公道用幹部”,通過建立“幹部個人工作臺賬”、制定“幹部目標考核辦法”、實行“督查追責問效機制”、採取“主體責任問題清單”等舉措,真正讓“有作為、敢擔當、作風正”的幹部“出得來,上得去”,規範幹部從政行為。其次在轉變作風提效上,堅持“抓領導、領導抓,抓經常、經常抓”。常態化開展“正風肅紀”活動,全力整治漠視損害群眾利益和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問題,鞏固“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思想教育活動成果。做到“有貪必反、有腐必懲、有案必查、違法必究、鐵腕治腐”,以“零容忍”的態度懲治腐敗。另外在進步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上狠下功夫,堅持“源頭治腐、根上堵貪”,嚴格執行領導幹部用車、經費開支、操辦婚喪嫁娶等事項報告制度,切實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不違反廉潔自律規定,堵住權力運行漏洞。加強基層規範化建設,實施作風巡查制度,制定基層村、社區黨員幹部“廉政禁令”,推行“小微權清單”,嚴格落實《村、社區“兩委”幹部“慵懶散奢貪”行為問責辦法》,築牢黨風廉政建設第一道防線。

責任追究明確。該鎮黨委將責任追究作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重要保障,以帶電的“高壓線”,強化黨員幹部講規矩、守規矩、抓規矩的思想意識。一是加強督導檢查,由鎮黨委書記負責全面,其他黨政班子成員負責分管工作部門、行政村、社區,定期或不定期對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履行主體責任情況進行督導檢查。以鎮黨委、人大代表組成聯合巡察組到村、社區排查收集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存在的問題,打造中央巡視組“地方版”。二是完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考核和突出問題整改落實機制、建立“問題整改清單臺賬”、跟蹤追責問效,實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一票否決”制度,把考核評議結果作為機關黨員幹部、基層村、社區班子總體評價和班子成員工作業績評定、獎懲、選用的重要依據,充分發揮責任考核的導向、激勵和“指揮棒”作用。三是把嚴肅責任追究作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最後一道防線,明確各自所擔負責任,對落實主體責任不力發生嚴重違法違紀案事件的機關各部門、村、社區和個人,實行“一案雙查”,既追究當事人責任,又追究相關領導責任,形成人人有責、人人知責、人人守責,上對下督責、下對上負責,同心合力、齊抓共管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自覺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良好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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