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5 中小學教師,該不該減負?

中辦國辦印發《意見》要求

減輕中小學教師負擔 營造教育教學良好環境

據新華社北京12月15日電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減輕中小學教師負擔進一步營造教育教學良好環境的若干意見》,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意見》包括進一步提高認識、統籌規範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統籌規範社會事務進校園、統籌規範精簡相關報表填寫工作、統籌規範抽調借用中小學教師事宜、強化組織保障等6個方面。

《意見》指出,教育是國之大計、黨之大計。教師是教育的第一資源,承載著為黨育人、為國育才的歷史使命,肩負著培養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的時代重任。營造教育教學良好環境,讓教師全身心投入教書育人工作,落實好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是各級黨委和政府的職責所在,是全社會尊師重教的基本體現。黨和國家高度重視教師工作,在落實教育優先發展戰略進程中,堅持把教師隊伍建設作為基礎工作來抓,在倡導全社會尊師重教、推進教師管理體制機制改革、落實教師待遇保障等方面採取了一系列政策舉措,取得顯著成效。同時要看到,由於一些歷史的和體制機制方面的原因,目前教師特別是中小學教師還存在負擔較重的問題,主要表現是:各種督查檢查評比考核等事項名目多、頻率高;各類調研、統計、信息採集等活動交叉重複,有的佈置隨意;一些地方和部門在落實安全穩定、掃黑除惡、創優評先等工作時,經常向學校和教師攤派任務。這極大地干擾了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給教師增加了額外負擔。對此,必須牢固樹立教師的天職是教書育人的理念,切實減少對中小學校和教師不必要的干擾,把寧靜還給學校,把時間還給教師。

《意見》強調,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教育的重要論述特別是關於教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強化黨對教育工作的全面領導,遵循教育教學規律,聚焦教師立德樹人、教書育人主責主業,堅決反對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堅持分類治理,從源頭上查找教師負擔,大幅精簡文件和會議。堅持因地制宜,充分考慮區域、城鄉、學段等不同特點,避免“一刀切”。堅持標本兼治,嚴格清理規範與中小學教育教學無關事項,突出重點,大力精簡治標;協調好學校管理與教育教學關係,提高水平,發展專業治本。堅持共同治理,調動各級各部門、社會各界力量,形成合力,切實減輕中小學教師負擔。

《意見》表示,要依法依規開展督查檢查評比考核、清理精簡現有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改進督查檢查評比考核方式方法等,堅決克服重留痕輕實績的形式主義做法,避免干擾正常教育教學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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