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31日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于海棠构成国有公司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向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分享到: 閱讀更多 龍江檢察 的文章 關鍵字: 人生第一份工作 滥用职权 吐鲁番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