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2 年关将至,来自日照检察机关的司法救助“及时雨”

“感谢日照市政法委、日照市检察院领导的关心,在春节前给我们送来了司法救助金,搬走了压在我们心中多年的大石头。”李某利紧紧地握住市检察院工作人员的手说道。


年关将至,来自日照检察机关的司法救助“及时雨”


李某利司法救助案由市检察院在办案中依职权主动发现、主动提起,2020年1月14日,市检察院接到救助申请后,迅速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1月16日经研究审查,确认救助申请人符合救助条件后,考虑到被救助人家中急需用钱,又身在外地,患有旧疾,行动不便,故采用简易程序为被救助人申请到司法救助金2万元。当天下午,工作人员驱车300余公里,沿途遭遇大雾能见度低、高速塞车等情况,于当晚19时到达济宁邹城市李某利家,将2万元司法救助金发放到李某利、王某花手中。


年关将至,来自日照检察机关的司法救助“及时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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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践行司法为民理念,让困难群众过一个温暖祥和的春节,市检察院成立专人小组,对接区县检察院,分别奔赴东港区刘某玉、夏某某,岚山区张某彩、朱某、朱某某、于某伟、张某英,莒县杜某鑫(系烈士遗孤)、钱某杰、唐某某等12名被救助人家中,共发放司法救助金10万元,为他们送去检察的“冬日温暖”,让他们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和社会的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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