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1 人類兩套證明系統的深度解析:邏輯與詭辯!

人類本來只有一套可靠的證明系統,那就是理性邏輯!除此以外的都是詭辯的,但後來,詭辯的世界也發展出了一套系統,尤其是從蘇格拉底那裡發展出的詭辯學派,他們也建立了一套屬於自己的能夠解釋世界的系統,這就構成了對理性文明的一個可怕的威脅!

長久以來,邏輯理性和泛神論詭辯構成了兩套並行的證明體系,成為人類文明的兩條主線。這兩條主線互相競爭,互相促進和對抗,人類文明也在文明與野蠻、看得見的真理與看不見的真理的交替中艱難前行!

人類兩套證明系統的深度解析:邏輯與詭辯!

這兩套系統具體如何呢?哲學詩畫今天就和大家一起探討和分享下。

1,邏輯理性證明體系

邏輯理性這個系統在西方被廣泛應用,尤其是歐陸哲學中,很多哲學家或哲學教授都一直在提倡,被科學家所運用。想必大家也不會陌生。這是人類哲學和科學的基本思維方式,也是我們進行理性思考的工具。堅持邏輯理性的人們始終堅信,分析、推理,運用人的理性,才是我們認識世界的基本。除此之外的,都是不科學的,不符合方法論的。

人類兩套證明系統的深度解析:邏輯與詭辯!

為何福爾摩斯的小說如此引人入勝?就是它裡面包含了極其豐富複雜的邏輯推理,使人感到巨大的思維享受,更重要的是,這些邏輯推理總能得到一個符合科學思維的結論,幫助我們揭示未知的事件!通過邏輯推理,我們可以確定這樣的信念:通過因果鏈條和人的理性推理,我們完全可以根據已知的經驗線索和知識規律,推理出整個未知的宇宙。這個信念和認知一直是科學家所一直堅持和實踐的,否則,我們可能還依然活在鑽木取火、吃生肉的野人時代。

邏輯理性證明體系的觀念基礎是因果關係,即以因果關係為核心進行的邏輯演繹,在此基礎上,得到任何一個事物或現象都必然有導致它的原因,原因必然不在結果之中。比如水沸騰了,這是一個結果,導致它沸騰的原因是加熱,這就是一個因果關係。那麼,為什麼會有熱?因為有木材的燃燒,木材為什麼會燃燒?因為木材中的碳元素和氧氣產生化合反應。為什麼會產生化合反應?是誰設計了或創造出了這個反應程序?問題問到這個程度時,因果關係幾乎就到了盡頭,因為這已經不是科學或邏輯能夠回答的問題了,這也是人類理性認識的終點——即我們可以發現其中的原理或規律,卻無法得知為何會有這種原理或規律,無法知道是誰設計了這種原理或規律。

從更高的角度看,就是物質世界的存在形式是什麼原因導致的?我們的世界或地球為何是這個樣子,而不是另外的樣子?人類發現,只要堅持理性邏輯的思考,就會遇到不可追問的終極原因,於是產生了“終極因”這個概念(這個概念是邏輯學鼻祖亞里士多德提出來的)。

人類兩套證明系統的深度解析:邏輯與詭辯!

按照一般的理解,因果關係是一種連續的線性思維,一個線索或動因往往會導致一條長長的思維線索,通向無邊的未知世界。因果關係導致的理性思維能夠幫助我們不斷地探索和發現,賦予人類無止境的認識能力和認識慾望。但同時,理性思維也必然會遇到邊界,任何理性思維都必然追問到不可追問的終點,這是人類理性思維的盡頭。

即便霍金這樣卓越的科學家,雖然已經思考到了宇宙起源的第一秒,想到了宇宙大爆炸的初步模型,但是這第一秒之前的原因是什麼?大爆炸之前的世界是什麼樣的?通過人類的理性還無法做出解答,這就是理性的邊界,思考的盡頭。所以,理性思考必然導致“終極原因”這個概念的出現,因為追問到最後,就只有這一個“終極問題”了。因此,理性文明一般都會產生“一神論”的信仰,因為這個世界被看做是由一個終極的、同一的、無限全能的原因在操控著。

2,詭辯證明體系

詭辯系統則完全與理性邏輯的思維相反,它另起爐灶搞出了一個“辯證關係”,這個辯證關係很奇怪,因為它認為任何事物都不需要原因,它自己就可以獨立存在!沒有外因的作用,它同樣可以運行,發展,存活。

比如,哲學或政治課中我們會常聽說一個說法,叫現象與本質,即認為本質位於事物自身之中,在事物的內部就有它的本質、它的原因,所以我們可以“透過現象看到本質”,在詭辯證明體系中,任何一個事物都包含了產生自己的原因,原因就在自己之中,它和結果是一體的。這樣一來,因果關係就解體了,不攻自破了,通過邏輯推理演繹出來的長線被徹底扯斷了,只剩下一個個孤立的個體。

人類兩套證明系統的深度解析:邏輯與詭辯!

這種隸屬於泛神論的詭辯為了讓自己看起來不至於太不符合邏輯,因此它沒有完全否認因果關係,於是就給“因果關係”取了一個很怪的名字,叫“外因”,並認為在推動事物發展的過程中,外因是不重要的,只有“內因(內在本質)”才是重要的。

詭辯系統的證明基礎是“對比關係”或“陰陽關係”,認為整個宇宙普遍的存在一種叫做“矛盾”或“陰陽”的本質,無所不在的矛盾或陰陽,造就了無所不在的變化和事物,在矛盾或陰陽中,萬物得以發展和演化。

詭辯系統認為,世界不存在邏輯起點和終極原因,博大精深的中國哲學和古代流傳下來的老子辯證法,都是這樣的觀念。在他們看來,每個事物都是矛盾造就的,都包含者矛盾。這樣一來,矛盾論下的每個事物都獨立的擁有了同一的本質(即都是矛盾造就),這個世界並不存在必然的因果關係,每個事物都包含了自己的終極原因,於是,泛神論(每個事物都可以是自己的神)的思維框架就形成了。

人類兩套證明系統的深度解析:邏輯與詭辯!

在這樣的框架下,世界不但可以被完整的解釋,甚至可以被完美的統一:即所有已知和未知的事物都是矛盾,有了矛盾或陰陽,才有了世界。不存在認識的終點。

詭辯證明系統的解釋世界的能力要遠遠強於邏輯證明系統,只要把對象分為兩個方面,比如一陰一陽,一正一邪……再分為現象與本質,便沒有不能認識的事物了,而且這種證明系統不會遇到邊界問題。在人類歷史中,不少文明和文化形態都屬於這個體系,包括中國的5000年文化。

以上兩個證明系統講完了,你認為哪個更好呢?更適合於人類的發展和延續呢?歡迎後臺一起留言,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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