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28 輝豐股份環保問題發酵陷困局 涉事高管被監視居住

因為涉嫌環境汙染問題,輝豐股份(002496)近段時間先後收到深交所問詢、生態環境部通報、證監會立案調查、環保部門行政處罰。昨日,輝豐股份公告稱,收到董事、副總經理季自華家屬提供的鹽城市公安局直屬分局出具的《指定居所監視通知書》。

輝豐股份環保問題發酵陷困局 涉事高管被監視居住

環保問題陸續爆出

3月18日,灌南縣環境保護局執法人員在輝豐股份子公司華通化學現場檢查發現,華通化學正在生產的產品三氟氯菊酸,存產品項目環化工段擅自變更工藝,將原料叔丁醇鉀替換為叔丁醇鈉,常壓蒸餾後增加水洗工藝,建設項目生產工藝發生重大變更未重新報批環評文件;產品項目未通過環保“三同時”驗收,已正式投入生產的問題。

4月21日,輝豐股份收到深交所的關注函。深交所提出疑問:公司前期定期報告和相關臨時報告是否真實、準確、完整地披露了企業生產經營涉及的環保排汙信息及相關環保問題。公司是否對近年因涉嫌環保違法違規問題被有權機關立案調查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刑事處罰情況履行了相應臨時信息披露義務。

對於深交所的問詢,輝豐股份解釋稱,4月17日鹽城市環保局向公司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公司及時進行了信披。不過,公司還表示,除下列行政處罰外,公司對因涉嫌環保違法違規問題受到重大行政處罰的情況均已履行相應臨時信披義務:2016年7月鹽城市大豐區環保局出具大環罰字 [2016]31號 《行政處罰決定書》;2018年1月8日鹽城市大豐區環保局出具大環罰字[2018]1號《行政處罰決定書》;2018年1月23日鹽城市大豐區環保局出具大環罰字 [2018]6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公司作為企業法人,未受到涉嫌環保違法違規問題的刑事處罰。

面對輝豐股份涉汙問題的發酵,昨日有投資者表示有話要說:“公司有任何情況都必須及時發佈公告,以應對目前嚴重局面,否則信披繼續違規是難以避免的。”

涉汙問題爆出後股價連跌

在此情況下,輝豐股份4月23日收到證監會《調查通知書》,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證券法》的有關規定,證監會決定對公司進行立案調查。

昨日,公司披露其收到董事、副總經理季自華家屬提供的鹽城市公安局直屬分局出具的 《指定居所監視通知書》,獲悉季自華已於2018年4月24日因涉嫌20180315汙染環境案被執行指定居所監視居住。

“根據《證券法》及最高法院虛假陳述司法解釋規定,上市公司因虛假陳述受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權益受損的投資者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民事賠償訴訟。”昨日,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厲健律師向大眾證券報記者表示。

另外,上海漢聯律師事務所宋一欣律師表示,根據司法解釋,初步確定:在2018年4月24日前買入輝豐股份股票,並在2018年4月24日及之後賣出或繼續持有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有機會通過訴訟進行索賠。

在監管層的介入下,輝豐股份自爆環保問題:2016年7月28日,公司存在部分危廢及中間體露天堆放、未入庫的危廢未進行網上申報;2018年1月8日,因公司“年產5000噸塑料瓶、壺加工技改項目”正在生產,配套的活性炭吸附裝置未運行,處於閒置狀態,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有機廢氣未經收集處理,無組織排放;2018年1月23日,因公司二期70t/d固廢焚燒項目未經環評擅自開工,8號危廢倉庫內危廢堆放無序,部分危廢未張貼標籤標識。

二級市場顯示,自3月18日涉汙問題爆出以來,公司股價從4.88元觸低至3.02元,跌幅高達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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