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1 范冰冰作為原告的6起侵權訴訟一審勝訴,另一起涉及到李晨

范冰冰自從陷入“陰陽合同”風波後,已經連續三個月未露面,引起觀眾各種猜測和各種版本的謠傳。但這些猜測和謠傳均沒有得到證實。

前幾天范冰冰生日,細心者發現生日當天范冰冰的微博似有動向,但僅僅一閃而過,沒有其他有價值的消息。很多人還注意到,范冰冰的生日僅有個別人士送去了祝福,不像往年那樣祝福滿滿,男友李晨也未發聲。

不管什麼猜測,相信真相會水落石出,人們也不必涼薄到落井下石,胡編亂造噴人家的私人生活滿足自己的獵奇心。

范冰冰作為原告的6起侵權訴訟一審勝訴,另一起涉及到李晨

在這些猜測滿天飛時,9月20日下午,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審判信息網公示了范冰冰作為原告的6起一審民事判決書。這6起民事訴訟均為肖像權侵權案,范冰冰全部勝訴,被告均被判公開道歉,賠償范冰冰經濟損失總計達83萬餘元。

根據范冰冰與那些被告人肖像權糾紛一審判決書顯示,范冰冰提出她曾主演《還珠格格》、《我不是潘金蓮》、《武媚娘傳奇》等影視作品,還曾榮獲“金馬獎”等獎項,其肖像已經具有相當的商業價值。范冰冰發現,被告人未經其同意擅自在微信公眾號中使用她的照片作為營利性文章的配圖,侵犯其肖像權。

范冰冰作為原告的6起侵權訴訟一審勝訴,另一起涉及到李晨

除了上述6案外,范冰冰的男友李晨與另一房地產開發公司肖像權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也提到了范冰冰,雖然原告是李晨,但該被告人在官方微信公眾號發表的一篇商業宣傳文章,用到了2張李晨的肖像,其中1張就是與范冰冰的合影,同樣屬於侵權。

通過這些訴訟,可以警醒大眾,未經權利人許可,不要隨意使用別人的照片或者圖片,否則侵犯了別人的權益,自己尚不自知,對人對己都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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