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1 昌黎县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工作的公告


昌黎县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工作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委、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上级法院通知精神,并经县委政法委批准,现就立案和申诉信访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即日起,昌黎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暂时关闭,诉讼服务中心及各基层法庭(含交通法庭)停止接待群众来访,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另,最高人民法院、省群众工作中心及省法院、市法院均已暂时关闭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望广大群众周知。

二、因紧急情况或者特殊原因,确需到法院现场办理诉讼事务或参与诉讼活动的人员,务必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法院进行体温检测。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应自觉接受登记、劝返。

三、疫情防控期间的诉讼事项办理等相关工作,详见《昌黎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诉讼事项的提示》。

疫情防控期间的工作措施给广大群众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昌黎县人民法院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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