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0 此“老賴”欠錢4萬,接到法院判決卻拒不執行,最終吃了15天牢飯

2014年,蘇某找朋友廖某借了14萬元,並打上了借條。但到了還款期,廖某卻怎麼也不肯歸還欠款,據他自己說,他投資失敗,全部身家都化為烏有,因此沒有錢,希望蘇某能寬限幾日。對此,蘇某表示了同意。

此“老賴”欠錢4萬,接到法院判決卻拒不執行,最終吃了15天牢飯

然而過了一段時間,蘇某卻發現廖某經常出去旅遊,還買了輛新車,絲毫看不出身價全無的樣子。於是,蘇某憤怒得找到廖某,要他立即還錢。廖某見此,卻擺出一副無賴的嘴臉,他聲稱:“我確實有錢,但我就是不準還了!你能把我怎麼著?”

蘇某本想將廖某打一頓,但是轉念一想,覺得十分不划算,於是將廖某告上了法庭。由於證據確鑿,法院立即下達判決,要求廖某立即還錢,並進行強制執行。對於這個判決,廖某表現得十分蠻橫,並拒不接受判決書。

此“老賴”欠錢4萬,接到法院判決卻拒不執行,最終吃了15天牢飯

後來法院多次上門溝通,廖某卻東躲西藏,就是不肯出現。案件陷入僵局。一天,法官聽說廖某在家,於是立即派民警出動,將廖某找了個正著。

廖某被帶到法院後,仍然我行我素,態度極其惡劣,既不願簽字,也不願還錢。為了維護債權人利益和司法權威,法官對其作出對其拘留15日決定。

此“老賴”欠錢4萬,接到法院判決卻拒不執行,最終吃了15天牢飯

進了看守所,廖某終於老實了。法官還特意告訴他,如果再不還錢,就會觸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要到監獄去吃牢飯。聽到這裡廖某連連表示:“我一定還錢,我可不想吃牢飯啊!”

湖北赫誠律所律師評價,對於老賴,法律絕不是一紙空文。債務債權關係本就是一種充滿風險的法律關係,所以債權人不能過於信任債務人,一定要做好防範可能風險的措施,避免債務人利用各種理由來逃避債務,損害了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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