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4 防範非法集資 四大類投資活動需注意

防範非法集資 四大類投資活動需注意

防範非法集資 四大類投資活動需注意

隨著各種現場活動和線上活動的持續進行,目前,山西省防範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活動受到越來越多的人關注。山西省處非辦相關負責人提醒投資者,非法集資活動涉及內容廣,表現形式多樣,從目前案發情況看,主要包括債權、股權、商品營銷、生產經營等四大類,稍有不慎就會讓參與者傾家蕩產、血本無歸,因此,投資者一定要用自己的慧眼進行甄別。

據介紹,非法集資是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定,向社會公眾(包括單位和個人)吸收資金的行為,其表現形式更是多種多樣,隨著社會的發展,更是不斷更換合法外衣。

其中包括不具有房產銷售的真實內容或者不以房產銷售為主要目的,以返本銷售、售後包租、約定回購、銷售房產份額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

以轉讓林權並代為管護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

以代種植(養殖)租種植(養殖)聯合種植(養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

不具有銷售商品、提供服務的真實內容或者不以銷售商品、提供服務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購、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

不具有發行股票、債券的真實內容,以虛假轉讓股權、發售虛構債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

不具有募集資金的真實內容,以假借境外基金、發售虛構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

不具有銷售保險的真實內容,以假冒保險公司、偽造保險單據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

以投資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資金;

以委託理財的方式非法吸收資金;

利用民間“會”“社”等組織或假借農民專業合作社之名非法吸收資金;

以投資黃金等名義,以高利吸引社會公眾投資;

以發展農村連鎖超市為名,採用召開“招商會”“推介會”等方式,以高息進行“借款”;

以投資養老公寓、異地聯合安養等為名,以高利誘導加盟投資;

藉助網絡借貸平臺、眾籌平臺等新型互聯網金融形式進行的非法集資活動以及其他非法集資活動。

業內人士提醒,不管如何更換形式,只要是非法集資,總會露出蛛絲馬跡,此類活動基本同時具備非法性、公開性、利誘性、社會性四個特徵要件: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通過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短信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向社會公眾即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通過仔細瞭解,投資者一定能辨別非法集資並遠離此類活動。

防范非法集资 四大类投资活动需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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