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7 「專題學法」關於憲法宣誓,習近平這樣說

「專題學法」關於憲法宣誓,習近平這樣說

關於憲法宣誓

習近平這樣說

習近平在《關於〈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說明》中指出,憲法宣誓制度是世界上大多數有成文憲法的國家所採取的一種制度。在142個有成文憲法的國家中,規定相關國家公職人員必須宣誓擁護或效忠憲法的有97個。這樣做,有利於彰顯憲法權威,增強公職人員憲法觀念,激勵公職人員忠於和維護憲法,也有利於在全社會增強憲法意識、樹立憲法權威。

「专题学法」关于宪法宣誓,习近平这样说
「专题学法」关于宪法宣誓,习近平这样说「专题学法」关于宪法宣誓,习近平这样说

在我國還沒有規定和實行憲法宣誓制度時,習近平主席在實踐中也一直有著宣誓效忠憲法的做法。比如,2013年3月17日,國家主席習近平在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閉幕會發表就職演講時表示:

我深知,擔任國家主席這一崇高職務,使命光榮,責任重大,我將忠實履行憲法賦予的職責,忠於祖國,忠於人民,恪盡職守,夙夜在公,為民服務,為國盡力,自覺接受人民監督,決不辜負各位代表和全國各族人民的信任和重託。

習主席始終強調依法治國、依憲治國,實現人民熱切期盼的社會公平正義。作為黨和國家最高領導人,面對憲法宣誓,習主席身體力行,讓每一位領導幹部、每一箇中國公民,都受到教育,在全社會共同形成依法治國、憲法至上的環境。憲法宣誓制度的建立,也開創了中國政治生活的新常態、新動能。

為什麼要實行憲法宣誓制度?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國家工作人員必須樹立憲法意識,恪守憲法原則,弘揚憲法精神,履行憲法使命。

「专题学法」关于宪法宣誓,习近平这样说

實行憲法宣誓制度有以下幾個目的:

彰顯憲法權威,激勵和教育國家工作人員忠於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加強憲法實施,增強公職人員憲法觀念,也有利於在全社會增強憲法意識、樹立憲法權威。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