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的很多傳統和心得值得推崇,比如說:留後手、留後路、以防萬一、做人不能太絕……等等,內中精髓確實值得汲取,但是不能凡事都以此為基調,比如在識人、交人、與人相處方面就值得推敲!
每個人在交往時,首先,要求對方的品質和德行要入流,最起碼跟自己要合拍或有共通之處;其次,對方要有價值,通俗來說要有用,這個有用不僅僅指勢利眼式地能辦事兒,而是要有正能量來維持和維護一種常規的人性心理需求;第三,對方的缺點不足甚至某些人格缺陷經過嘗試可以接受或包容;第四,能夠經常想起對方並且有相處的慾望;第五,交往不是為了單純的世俗利益;第六,對方有困難或需要幫助時能夠心甘情願地為之適當付出;
如果沒有上述條理作為基礎,那就沒必要繼續交往下去,如果說為了留後手、留後路、以防萬一等等利益鏈條則另當別論,那不是交往,否則,純粹的交往則可以做的絕一些,省得時間長了彼此更受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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