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网易公关这次又上天啦,文言文怒怼网红张沫凡

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春节刚过,网易公关又出手了。2月27日,网易美学的微信公众号,发了一篇名为《关于网易美学‘打假办’张沫凡一事的声明》,内容如下:

尊敬的美沫艾莫尔公司及创始人张沫凡女士:

贵司的声明已阅。全文洋洋洒洒千余字,痛陈网易美学捏造事实,恶意贬损尔个人护肤品牌“美沫艾莫尔MO·AMOUR”并诉诸法律。余虽非欲繁释,渐世人即晓,非知于吾,托光阴证也。然惑于尔几点控诉,今日略作赘述。

一.用户差评,言之凿凿

君不见,烂脸差评堆如山,淘宝知乎存截图。疯长闭口,脸上火辣,然美其名曰“排毒”?白纸黑字,皆为用户所写,网易美学焉敢阻塞众听?产品功效,自留与用户评说,网易美学只呈用户之所用所感,不敢无中生有。

二.不提供质检报告,余心甚疑

网易美学曾索要贵司产品之质检报告,被无故推辞。常言道,真金不怕火炼。一份质检报告,竟让贵司客服顾左右而言他。余有所惑,百思不得其解。

三.药监局铁证如山,非网易美学所创

余阅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2018年1月24号曾公布了一批不批准待领的化妆品名单,美沐艾莫尔的两款产品均榜上有名。余大骇,既已被药监局明令禁止,美沐艾莫尔淘宝店内却赫然在列。余方寸淆乱,遂将所视所见记录于文内。

圣人不言如桃李,小民不言若木鸡。打假乃全民之责。网易美学不惧对簿公堂,不毁一切记录,只陈述所视之事实,以求公正公平。

网易美学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看完这个声明,黑马哥第一反应就是,写声明这哥们太有才啦,在这个自媒体码篇文章都错字连篇的年代,竟然还能够用文言文来写声明。

这不禁让我想起,前不久在网络上很流行的、网易公关团队原创的那首歌《PR是什么》。这首嘻哈风的歌里,反复唱到:PR是什么,什么是PR,核心是洞察,媒介和策划。NetEase PR释放无尽才华,任何时代变化,我们都不害怕。

黑马哥不禁感叹,网易公关团队这帮年轻人,真是了不得。既能够进行品牌策划,还可以跟对手打公关战;既可以用文言文写公关声明,还能够玩饶舌和嘻哈。网易公关团队,这是要上天呀。

拍马屁的话,黑马哥先不说啦,先复盘一下这个事儿的来龙去脉吧,网易公关咋就跟网红张沫凡干上啦,这还要从一条视频说起。

网易旗下有一护肤美妆社区“网易美学”,它们有一档“打假办”的栏目在2月8日发布了一则视频《扒皮网红张沫凡自创化妆品!不合格产品你还敢买?》。爆料网红张沫凡的自制化妆品,存在质量不合格的问题,不仅在淘宝店铺和知乎上有很多差评,不向消费者提供相关的质检报告,甚至一些被国家药监局明令禁止的产品,还在大张旗鼓地卖。

张沫凡到底是何许人也,为什么网易美学要打张沫凡的假?我百度搜索了一下“张沫凡”,发现关于她公司和产品美沫艾莫尔的内容不多,最多的新闻是关于她新男友和八卦。但是她在新浪微博的粉丝数却高达700多万,着实吓了我一跳。

张沫凡既然粉丝这么多,影响力这么大,如果真的是产品真是出了问题,那涉及面肯定很广,危害也很大啦。

黑马哥本身很少用化妆品,也没用过张沫凡的自有品牌,对于她产品的好坏的也不好说三道四,我就在这里从局外人的角度来絮叨两句。

从网易美学的视频和网易公关的回应来看,张沫凡的一些产品的确存在一些争议。

第一,比如差评多的问题。我随便登陆知乎,看到一个网友这样的评论非常中肯:说这些消费者几百钱买什么不好,要买一个网红品牌的化妆品,因为大型化妆品集团研发团队每年会花重金进行护肤品的测试,她不相信网红公司会有这样的实力,质量问题也在所难免。

第二,咱不是看不起我们网红的公司和自制品牌,但是护肤品毕竟是脸上用的,用不好是要毁容的,无论你是淘品牌,还是线下品牌,必须有相关的质检报告和生产许可如果作为一个消费者,向厂家索要质检报告,应该是一个非常合理的要求,毕竟这个化妆品是用到我脸上的。

第三,在网易美学的视频里,还有一个实锤就是美沫艾莫尔有两款产品上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禁卖名单,却还在大张旗鼓的卖,并且销量还不低。不管怎么说,不管你有多少粉丝,这就是你的不对啦,总不能明知故犯啦,总不能拿消费者的健康当儿戏。

在那个视频发出以后,在2月26日,张沫凡的公司终于发了官方声明。

网易公关这次又上天啦,文言文怒怼网红张沫凡

网易公关这次又上天啦,文言文怒怼网红张沫凡

在2月26日张沫凡公司发布声明之后,就有了网易公关上面的那则声明。两则声明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张沫凡说要与网易美学对簿公堂,网易美学也不甘示弱,发誓要把打假进行到底。

在黑马哥看来,张沫凡这次碰上网易公关,可算是摊上大事儿啦。毕竟网易公关最擅长的就是公关战,去年网易严选与“毛巾哥”的公关战,杀的对手片甲不留。

其实,对于消费者而言,最需要的不是看公关战的“戏”,而是真相。无论最终对薄公堂,还是大家通过声明和撕逼的方式来互怼,都希望双方都能向公众披露更多的事实,让消费者有更多的知情权,让假冒伪劣产品无处可藏。那才是善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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