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5 朋友道——道義,權利

朋友道——道義,權利

1. 同道者為朋,同義者為友。

2. 君子交朋友在道義,小人交朋友為權利。

3. 能勸善規過,是為道義之交,君子之交;交友若注重在勢利上,酒肉上,有利可求就相交,一旦失利,朋友算完,是小人之交。

4. 利是害義的,勢利之交,斷乎不能長久。

5. 常言道:“近朱則赤,近墨則黑。”因此我們要親近有仁義道德的益友,遠離只知花天酒地的損友。

6. 與朋友相處,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而改之,便能得朋友之益,而不受其害。

7. 如果一味濫交,不分善惡是非,隨波逐流,就會受損友之累。

8. 有道的人,不受朋友之累,還能明善改過,不但能改正自己,還能用道義把朋友度化過來,盡了做朋友的道。

9. 責善乃朋友之道,但責善朋友要適可而止,否則友不歡己不樂。朋友數,斯疏矣。

10. 欲先正人先得正己,自己品行端正,令人信服,說話才會發生效力。

11. 聞過怒,聞譽樂,損友來,益友卻;聞譽恐,聞過欣,直諒士,漸相親

12. 朋友相處抱道而行,彼此要留有適當的空間很重要。

13. 朋友之道,首在彼此相信,才能合志同方,營道同術。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四海之內皆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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