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1 843号文:必须招标工程项目再增5类

自2018年6月6日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再增加5类。

这是国家发改委日前印发的《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通知明确的。这五类是:

1.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基础设施项目;

2.铁路、公路、管道、水运,以及公共航空和A1 级通用机场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项目;

3.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通信基础设施项目;

4.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等水利基础设施项目;

5.城市轨道交通等城建项目。

843号文:必须招标工程项目再增5类

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

843号文:必须招标工程项目再增5类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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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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