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志書內容的概述,應改為對地情的概述;二、不可寫的太細,應是宏觀性敘述;三、有的概述缺乏地方特色;四、概述中可以議論,有的缺少必要的議論;五、有些概述沒有文采,應增加文采。 分享到: 閱讀更多 文化戰士 的文章 關鍵字: 方誌 地情 概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