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2 商標有了,記得再申請個版權

很多人把logo與品牌劃上等號,其實不然,logo不等於品牌,但是品牌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品牌似乎是個“虛”的東西,但是有了logo就有了視覺之魂,有了商標才會有視覺認知。經常有人問小編商標版權化的意義,今天就詳細說一下。

商標有了,記得再申請個版權

“商標版權化”是指商標糾紛中權利人在主張商標權的同時還主張商標標識構成版權意義上的作品,從而使自己的商標獲得更為全面的保護。

1、禁止他人在不相同、不類似商品服務上使用相同作品註冊商標。

2、能夠使版權人的權利在最短時間內得到法律保護。

3、節約費用,不用續展,保護期限長。【保護期限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後50年,不再收取任何費用】

4、版權證書是證明權利歸屬的重要證據,是維權過程中重要依據。這個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受到著作權法保護的前提是具有獨創性。在我國的實踐中,獨創性的標準並不高,但也不是說所有的東東都有資格獲得著作權法的保護。

不是所有的文字商標都適合申請版權,常見的2-4個字的如“長城”“娃哈哈”以及“農夫山泉”等。這些詞彙太過於簡短,不具有獨創性,無法獲得著作權的保護,而且申請版權的意義也不大。

圖形商標,如果不是過於簡單,一般都是可以申請版權的。例如奧迪的四個圈、康師傅的廚師形象、米其林的輪胎人等,都能獲得著作權的保護。

商標有了,記得再申請個版權

《商標法》明確規定,著作權享有在先權利,未經著作權人的許可,將他人享有著作權的作品作為商標使用,屬於對他人在先權利的侵犯。

從這點可以看出,擁有著作權的在先權利,相當於“全類別”保護,無論別人在哪個類別註冊,即使註冊成功了,也可能被“無效”掉。

好處二:非商標性使用也可以維權

比如有人用你的LOGO或商標圖形,沒有用在商標上,用在別的地方了,並且用以建立該標誌與自己特定商品之間的聯繫的行為,就可以用著作權及不正當競爭維權。

好處三:有助於商標的駁回複審

在註冊商標的同時,申請版權保護,版權下證書快,如果在商標流程中駁回了,可以用作證據材料使用,讓商標駁回複審成功。

好處四:“商標版權化”會保護連續三年不使用的商標

“撤三”規定的本意是防止原商標持有人不合理地囤積或壟斷本可被其他經營者有效利用的商標資源。但是,在“商標版權化”的保護模式下,商標權人的商標即使因為不使用而被撤銷,也會基於其享有的著作權而禁止他人繼續利用。

商標有了,記得再申請個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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