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3 教育部課程標準:鼓勵學生以合作的形式學習音樂

沒有人們的共同參與,相互合作,任何重大的發明創造都是不可能的。

——著名科學家 楊振寧

音樂《課程標準》指出:要通過合作,培養學生良好的合作意識和在群體中的協調能力。

這意味著,在音樂學習中,讓孩子多參與小班教學、樂隊、集體演奏,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人們的“合作意識與合作能力”更是成為生存發展的重要品質。

教育部課程標準:鼓勵學生以合作的形式學習音樂

合作有利於培養孩子的人際關係智能

《多元智能》中提出人有八大智能,其中有一種叫作人際關係智能,就是理解和認識他人、更好地與他人合作等方面的能力。

新課標也有一個重要的價值,就是社會交往價值,這兩者都可以通過群體性的“合作活動”來實現,通過合作,培養學生間的相互交流、相互幫助、相互理解、相互欣賞,共同分享。

孩子之間的合作,可以促進孩子人際交往能力的發展。使孩子在不知不覺中容入集體,相互理解、欣賞對方、共同分享。

教育部課程標準:鼓勵學生以合作的形式學習音樂

合作有利於孩子個性的發展

“為了每位孩子的發展”是新課程所倡導的基本理念,在音樂教學中,應注重孩子的個性發展,使每個孩子都有權利以自己獨特的方式學習音樂,享受音樂,表達個人的情感。

運用合作學習教學法,不但關注了集體合作,也有關注每一個體,促進學生個性發展的功能。即讓他們在合作中學會學習,在學習中學會合作,使每位孩子的個性得到發展。

我們可以通過音樂實踐活動創設各種合作的教學氛圍,為每一個孩子提供參與的機會,並運用孩子之間個性的互補來發掘每個孩子獨特的潛能,促使孩子個性的發展。同時,又可以促使每個孩子在不斷的合作中提高學習能力和合作能力。

教育部課程標準:鼓勵學生以合作的形式學習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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