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7 稅局嚴查“陰陽合同”范冰冰工作室財務人員被帶走調查?

最近,人民日報,國家稅務總局,檢察日報,央視、等官媒輪番上臺猛烈開炮對娛樂圈偷稅漏稅事件發表意見!

《檢察日報》發文稱:在嚴查的同時,這次必須要拔出蘿蔔帶出泥,要一次清理乾淨!

稅局嚴查“陰陽合同”范冰冰工作室財務人員被帶走調查?

就是這句話已經讓娛樂圈開始人人自危,事件已經發展到不是想壓就能壓那麼簡單了。

國家稅務總局已經下令必須要給老百姓一個交代,稅法的尊嚴不容踐踏。

無錫的稅務部門已介入,已在“范冰冰工作室”開始調查和取證。有部分媒體已傳“范冰冰工作室”的相關財務人員已被帶走調查。

稅局嚴查“陰陽合同”范冰冰工作室財務人員被帶走調查?

看到稅務總局這些話,你首先要有概念:“陰陽合同”

什麼是“陰陽合同”?

其實“陰陽合同”是指合同當事人就同一事項訂立兩份以上的內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對內,一份對外,其中對外的一份並不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國家稅收等為目的;對內的一份則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可以是書面或口頭。

看到這明白了吧“陰陽合同”是違法違規的,在“利益”同時,也是有著極高的風險滴。

稅局嚴查“陰陽合同”范冰冰工作室財務人員被帶走調查?

來看明星都是怎麼繳稅

Top1.拍攝作品獲得勞務報酬,是要按照“勞務報酬所得”來繳稅,稅率20%~40%

Top2.公司發放明星得收入按照“工資薪金所得”繳稅,稅率3%~45%。

Top3.投資取得股息紅利,要按照“股息紅利所得”來繳稅,稅率在20%。

Top4.成立某某工作室,屬於個人獨資的企業,需按照“個體工商戶經營,生產所得來”繳稅,稅率5%~35%的5級超額累進稅率。

Top5.出書等獲得稿酬,需按照“稿酬所得”來繳稅,稅率為14%。

Top6.肖像權收入,需按照“特許權使用費”來繳稅,稅率為20%。

Top7.出售房產,股權,需按照“財產轉讓所得”來繳稅,稅率為20%。

Top8.出租房產,需按照“財產租賃所得”來繳稅,稅率為20%。

Top9.獲獎,需按照“偶然所得”來繳稅,稅率為20%。

假設“范冰冰”拍電影獲得一千萬收入,應當按照勞務報酬所得繳稅,稅率為40%。

稅局嚴查“陰陽合同”范冰冰工作室財務人員被帶走調查?

從事件的走向分析,她顯然不想按這種方式來繳稅,於是財稅專業人士就會建議她建立自己工作室,甲方的錢打入工作室的賬上:依據上面Top4,獨資企業按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來繳稅,稅率為5%~35%。

你以為完了?,根據財稅[2000]91號文和部分地區的稅收優惠,個人獨資企業按照收入10%的利潤率實行核定徵收,個人所得稅的實際稅率為0.5%~3.5%。

瞎說,這事兒才剛開始好吧。

根據小崔的爆料,冰冰可是還簽了“陰陽合同”的哦,那份“陰合同”上的錢去哪兒了?

不是逃稅的話,為什麼會有“陰陽合同”?

先有小崔後有黃毅清爆,冰冰這些年用“陰陽合同”至少五億的逃稅

至於爆料的真假,還是有待我們稅務機關來確認。

為什麼這個事件會發展到這一步?

關鍵是“冰冰”逃稅的後面所表達的問題,收入在千萬或上億的明星,在逃稅的時,咱們中國繳納個人所得稅60%以上的居然是工薪階層,一群群本來沒有錢的人支撐著咱們國家為數不多的個人所得稅。吃瓜群眾稅負重,因為替逃稅的富人承擔的稅負變成了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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