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名校僅佔5%招生規模,辦好高等教育不能寄望“名校工程”

全國政協委員、中央電視臺節目主持人白巖松接受記者專訪時呼籲,大學建設不要將注意力全部放在“雙一流”高校上,也要關注非名校的教育。他在提案中提到,經費方面要對非名校提高標準,另外探索擴大非名校辦學的自主權,讓它自主辦學的空間更大;加大非名校對名師在工資待遇方面的吸引力度,而且要有很大的提高。教育主管部門在談“雙一流”時,也多談談非名校的教育,甚至應更多關注非名校的教育,讓社會的目光不止聚焦於名校。(新京報3月7日)

名校僅佔5%招生規模,辦好高等教育不能寄望“名校工程”

辦好每一所高校,這是發展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的應有之義,這不僅關係到這些高校的學生,接受優質的高等教育,提高我國大學生的培養質量,還關係到引導我國基礎教育走出“名校情結”,減少學生爭進名校的教育焦慮,拓寬受教育者的教育選擇。

最近給中小學生減負的話題引起廣泛關注,大家更多談論的是基礎教育學校教育、課外培訓治理等,而其實,高等教育資源的不均衡分佈,名校和非名校教育資源相差甚遠,且有身份、地位之別,導致我國社會有十分濃郁的“名校情結”。雖然我國高等教育毛入學率在2016年已經達到42.7%,我國部分省市的高考升學率已經達到90%,可是,還是存在嚴重的高考升學焦慮,這是因為,考生(家長)想進的是名校,而名校的錄取數是十分有限的,我國普通高等學校2596所(含獨立學院266所),入圍“雙一流”只有137個一流學科 42所大學,據統計,我國985高校的高考錄取率只有2%,211院校的高考錄取率為5%,如果不建設好“非名校”,淡化“名校”和“非名校”的身份標籤,我國高等教育資源再怎麼增加,也難以緩解升學焦慮。

我國普通地方高校在高等教育大眾化進程中承擔了主體任務,這些學校的辦學質量,將直接影響高等教育的整體質量。由於投入不足、辦學條件差,加之社會地位不高,不少地方高校的學生,對學校、自我的認同度差,要讓這些學校的學生享有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國家和地方政府必須重視對這些學校的投入、建設。對於地方高校來說,由於拓寬辦學資源(包括獲得社會捐贈)的實力有限,現階段改善其辦學條件的主要途徑是提高生均撥款。也有人建議,針對地方高校,要設立專項建設計劃,這還是建設“名校”(地方“名校”)的思路,不是辦好每一所地方高校。

名校僅佔5%招生規模,辦好高等教育不能寄望“名校工程”

針對我國地方高校總體投入水平仍然偏低,一些地方高校生均撥款水平較低,基本辦學條件仍然有待改善等問題,我國財政部教育部於2010年發佈《關於進一步提高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撥款水平的意見》,要求各地要根據高校合理需要,制定本地區地方高校生均撥款基本標準。在此基礎上,結合財力情況、物價變動水平、高校在校生人數變化、工資標準調整等因素,建立地方高校生均撥款標準動態調整機制,逐步提高生均撥款水平。原則上,2012年各地地方高校生均撥款水平不低於12000元。

根據2016年全國教育事業發展統計公報,我國所有省市的高校生均公共財政預算教育事業費都達到了12000元,最低的為四川省,12236.78元,但需要注意的是,2016年和2012年的物價水平已經提高很多,總體看來,有部分省份的高校生均撥款水平還很低,黑龍江、雲南、陝西、廣西、江西、山西、山東、安徽、遼寧、河南、湖南、四川12個省的高校生均公共財政預算教育事業費低於15000萬。怎麼理解這一撥款水平?不妨看2016年黑龍江省的小學生均公共財政預算教育事業費,為14066.49元。

2016高等教育生均公共財政預算教育事業費情況

單位:元

<table><tbody>

地區

2015年

2016年

增長率(%)

全 國

18143.57

18747.65

3.33

北京市

61343.96

55687.68

-9.22

天津市

20415.31

19581.45

-4.08

河北省

13828.69

16151.52

16.80

山西省

11795.65

13910.03

17.93

內蒙古自治區

18337.39

18298.34

-0.21

遼寧省

13202.29

12768.27

-3.29

吉林省

18523.81

17517.39

-5.43

黑龍江省

14960.91

14942.16

-0.13

上海市

30081.89

30292.80

0.70

江蘇省

17764.50

19057.20

7.28

浙江省

16515.92

18289.20

10.74

安徽省

12253.01

12786.08

4.35

福建省

15173.96

16151.67

6.44

江西省

13608.29

14303.69

5.11

山東省

12340.97

12892.11

4.47

河南省

12572.33

12601.16

0.23

湖北省

14859.21

16816.17

13.17

湖南省

11137.42

12281.82

10.28

廣東省

17823.43

20398.26

14.45

廣西壯族自治區

15489.02

14374.16

-7.20

海南省

16967.72

16815.30

-0.90

重慶市

14109.99

15093.72

6.97

四川省

13056.98

12236.78

-6.28

貴州省

15414.17

15586.11

1.12

雲南省

14711.33

14931.80

1.50

西藏自治區

34219.19

33384.17

-2.44

陝西省

14283.11

14413.14

0.91

甘肅省

15537.85

18053.38

16.19

青海省

19651.26

24694.50

25.66

寧夏回族自治區

27782.20

27272.72

-1.83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19382.01

18188.38

-6.16

/<tbody>/<table>

我國高校的生均撥款水平低,與高等教育撥款體中項目撥款比例過高有關,項目撥款的初衷是促進高校競爭,但項目撥款,一方面帶有行政審批因素,高校要獲得項目、經費需要“跑部錢進”,另一方面,則會產生馬太效應,獲得項目的學校會在進一步爭取項目(包括教師申請科研項目)時有優勢,拉大學校的差距,這反而抑制高校間競爭。我國之前實施的985、211工程,就屬於項目撥款,針對985、211工程重點建設,國務院發佈的《統籌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總體方案》指出,存在身份固化、競爭缺失、重複交叉等問題,迫切需要加強資源整合,創新實施方式。

名校僅佔5%招生規模,辦好高等教育不能寄望“名校工程”

要提高對地方高校的生均撥款,關鍵在於改革我國高等教育撥款體系,應該減少項目撥款,在保留少部分考慮大學辦學效益的項目撥款之外,增加經常性經費撥款,由中央財政和省級財政結合各省情況確定不同的比例。上次提高地方院校生均撥款,為引導和鼓勵各地切實加大地方高等教育財政投入,中央財政建立了“以獎代補”機制。對於生均撥款水平已經達到12000元的省份,在生均撥款水平沒有下降的情況下,中央財政每年給予定額獎勵。對於生均撥款水平尚未達到12000元的省份,中央財政對各省份提高生均撥款水平所需經費按一定比例進行獎補。進一步改革高等教育撥款體系,可以探索更有利於高校辦學的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分攤機制。其好處是,不同高校的學生可以獲得大致相當的財政投入,經常性撥款不與評估、評審掛鉤,這可增加對高校的投入保障力度,也讓高校有更大的財政獨立性,有利於高校自主辦學。

減少項目撥款,提高生均撥款,可能會有人擔心,高校沒有競爭意識怎麼辦?這就需要落實和擴大學校自主權,推進高校進行現代治理改革,通過高校自主辦學,明確學校辦學定位,辦出學校特色,提高學校質量。這是辦好每一所高校的又一關鍵所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