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為何97年英國不是依照條約只歸還新界,而是歸還了整個香港呢?


我們都知道香港主要包括香港島、九龍和新界三部分。但這三部分是通過三個不平等條約獲得的。由於簽約的條款不同,性質也有很大差別。1842年南京條約和1860年北京條約,分別割讓了香港島和九龍半島。到1898年才通過《中英展拓香港界址專條》獲得包括新界等區域,但是租界租期99年。

對此,很多人會又疑惑。為什麼英國要租新界而不是永久割讓呢!因為從虎門條約開始,各國列強在中國都在強調利益均沾,其實一方面是為了避免列強內部摩擦。最主要的也是避免出現中國被瓜分而影響彼此在中國的利益。因此歐洲列強到後期往往都會選擇租界這種模式,對他們而言,確保收益最大化才是最重要的。

如果不是迫不得已對佔領土地興趣不大。但也有例外,比如沙俄和日本對領土的野心始終很大。但條約性質不同就給後來中英的談判帶來很大隱患。記得撒切爾夫人最初的想法是針對不同的條約進行分別談判。言下之意就是隻歸還新界部分。但鄧公非常擲地有聲的說:“我國要回收的不僅是新界,並且包含香港島、九龍。主權問題是不容許談判。”撒切爾夫說:“這樣會給香港帶來災難性後果。”


鄧公非常淡定的表示:“如果真有那一天,我們每個中國人都應該勇敢去面對。”經過曲折的談判過程,最後英國同意香港以整體的名義迴歸。要知道當時英國可是剛剛在馬島戰爭中獲勝而來。撒切爾夫人也以鐵娘子著稱。為什麼會同意整體迴歸方案呢?

其實這裡面也充滿了無奈。畢竟中國不是阿根廷,香港也更為遙遠。難道英國真會把皇家海軍給開過來嗎?我猜測英國也不是沒有考慮過,但成本會超出想象。畢竟當時的英國也不是當年那個日不落帝國了。

更為重要的是,這場戰爭英國沒有一點勝算。香港還是太小了,整個香港已經完全被大陸火力完全覆蓋。戰爭一開始,不用幾天香港就會被佔領。到那個時候英國打算再來一次奪島之戰嗎?對英國更大的不利時,香港對內地的物資依賴極大,比如淡水就全部需要內地供給。某種意義上說,簡單封鎖下,香港就崩潰了。


當然,英國是商業為本的國家。在香港有大量的利益存在,和平過渡是確保英國在港利益的基礎。最後只能兩害相權取其輕了。現在再回看這段歷史,還是感覺別有一番滋味。對此你怎麼看?不妨留言處交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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