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3 二級建造師建築實務常考知識點每日鞏固第十天——降水

二級建造師建築實務常考知識點每日鞏固第十天——降水

一、明溝、集水井排水

二級建造師建築實務常考知識點每日鞏固第十天——降水

1、明溝、集水井排水是指基坑的兩側或四周設置排水明溝,在基坑四角或每隔30m-40m設置集水井,使基坑滲出的地下水通過排水明溝彙集於集水井內,然後用水泵將其排出基坑外。

2、排水明溝宜佈置在擬建建築基礎邊0.4m以外,溝邊緣離開邊坡坡腳應不小於0.3m。

3、排水明溝的底面應比挖土面低0.3m~0.4m。集水井底面應比溝底面低0.5m以上

二、井點降水

二級建造師建築實務常考知識點每日鞏固第十天——降水

1、基坑降水應編制降水施工方案,其主要內容為:井點降水方法;井點管長度、構造和數量;降水設備的型號和數量;井點系統佈置圖;井孔施工方法及設備;質量和安全技術措施;降水對周圍環境影響的估計及預防措施等。

2、降水施工完畢,根據結構施工情況和土方回填進度,陸續關閉和逐根拔出井點管。土中所留孔洞應立即用砂土填實。

三、防止或減少降水影響周圍環境的技術措施

為防止或減少降水對周圍環境的影響,避免產生過大的地面沉降,可採取下列一些技術措施:

1、採用回灌技術。回灌井點與降水井點的距離不宜小於6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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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採用砂溝、砂井回灌。

3、減緩降水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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