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6 買房最容易被“誤導”的六個地方,十年買房族的經驗之談!

買房最容易被“誤導”的六個地方,十年買房族的經驗之談!

到了後房產時代,並不是有錢你就能一帆風順的買到心儀的房子,在你不注意的時候你可能就已經掉入了開發商設置的陷阱中了。所以今天小粥就要給廣大買房群眾提個醒,當你遇到以下“紅利”時,多長個心眼,不要陷入美好的欺騙之中,買房還是多點實在的好。而今天,我就給大家盤點盤點,那些容易被誤導的“買房經”!

第一條:低價的內部認購

我們在鄭州58同城鄭州房產板塊上看到,鄭州的二手房報價普遍在1.4萬左右,90平米的房子大概需要126萬。但是有些商品房被人以遠遠低於市場價的低價內部認購的形式來吸引人認購,這樣的房子風險很大。內部認購是指房地產開發商不公開地預售商品房。一般內部認購的商品房價格相對較低,但存在的問題是:一些內部認購的商品房是在開發商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銷售的,不受法律保護,購房者的權益也無法得到保障。

最好不要購買這類商品房,應選擇信譽好、實力雄厚、大品牌的樓盤。

第二條:配套設施只在口頭承諾!

現如今,某些開發商在銷售項目時對於以後的生活配套都說的很好聽,但等到購房者真正領到鑰匙準備入住時,卻會發現現實和想象是兩回事。

所以,我建議購房者應冷靜分析各種配套設施會落實到一個什麼樣的狀態,不要被口頭上的東西信服了,特別是學區,學位房的問題,需要提前去跟教育局落實。

買房最容易被“誤導”的六個地方,十年買房族的經驗之談!

第三條:對於收費項目的管理

現在很多的項目盤都會存在,物業公司亂收費的現象,而針對這些現象的措施就是:業主們應自主選出為業主委員會,,同樣由業主委員會去挑選信譽良好的物業管理公司,也可以解除與原來信譽不好的物業公司的合同,所有通過業主選出的“業主委員會”有權監督物業管理公司的行為。這就是對於自身利益的一種安全保障。

第四條:對於物業的管理安排

一般而言,在物業管理方面的都會存在兩個“陷阱“”一個是開發商指定業主必須接受某一家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這就已經損害到了業主的正當利益,;另外一個就是開發商在一段時間後會更換物業公司,以次充好,這就影響到了業主們的切身利益了。

所以,小粥一般建議購房者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就要對於對開發商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服務期限超出一年的應提出反對意見,因為從法律角度上來看,這就屬於不合理的違反購房者意願的附加條件。業主們需要自己提出自己的意見,

第五條:不要被廣告騙了

在現實恨得很多問題裡。大多時候購房者去決定入手某個樓盤的房子的時候,很多時候都是通過被房地產商設計精美的廣告或展會上的沙盤所吸引。甚至實地的樣板房也是裝修得特別漂亮,但殊不知,樣板房的質量、結構與實際交付的標準並不相符,樣板房利用視覺誤差、傢俱尺寸相對縮小等對購房者構成誤導。

所以小粥勸大家,不要把廣告當做真實的實地效果去看,還是需要謹慎一下,最好就是找個有經驗的人帶你一起去看房做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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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關於購房合同的問題

很多包括小粥的許多客戶,都會遇到購房合同上的“手腳”:購房者與房地產銷售商簽訂的購房合同會有空白的地方作為合同的補充條款,而對於某些不良開發商而言就是漏洞,他們就利用合同的空白處做手腳達到一些個人的目的。

所以,小粥告誡所有購房者,在簽訂購房合同時,一定要花時間去仔細看完全文,在遇到空白處應填上自己應有權益的內容,在如無需填寫的時候,也要在原來的空白地方畫上橫道,以防不良人的小手段。

最後小粥再給大家談談買房亂收費的幾個方面,1、超出了核准的價格收取管理費。2、擅自提高收費標準,賺取差價、3、擅自增加項目建設,而將費用分攤給業主。

謹慎買房才是王道,小粥買房,專注普通人的買房知識,打造舒適房產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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