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1 馬蓉不認同出軌,不想與王寶強離婚,還質問《檢察日報》

馬蓉不認同出軌,不想與王寶強離婚,還質問《檢察日報》

2016年,王寶強在微博發聲明宣佈和馬蓉離婚,他還在聲明裡寫道馬蓉與經紀人宋喆有婚外不正當兩性關係。

今年2月,法院判決王寶強和馬蓉離婚,王寶強撫養兒子,馬蓉撫養女兒,法院還認定馬蓉和他人有婚外不正當關係,但沒有證據表明馬蓉有同居行為,因此駁回王寶強的精神損害賠償請求。

馬蓉不認同出軌,不想與王寶強離婚,還質問《檢察日報》

2月12日晚間,馬蓉個人微博@金耳朵兔子發佈消息,稱不認同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對自己和王寶強離婚案及名譽權案的當庭判決結果。在收到書面判決後,將會依法提起訴訟。

馬蓉不認同出軌,不想與王寶強離婚,還質問《檢察日報》

雖然我不認同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對我和王寶強離婚案及名譽權案的當庭判決結果,但我仍相信法律的嚴肅與公正。在收到書面判決後,我將會依法提起上訴。

2016年10月18日,王寶強參加了庭前會議,此後一年半一直沒有正式開庭的通知。2017年12月有新聞爆出“王寶強離婚案將在年內宣判”,而我方一直未收到任何消息。2018年2月11日的第一次正常庭審,王寶強取消路演行程出現在法院。庭審尚在進行中,部分網絡媒體直播的新聞鏈接中已明確寫道“王寶強馬蓉離婚案今日將判決”,下午就當庭宣判了。勢不知道該如何表達這種現象,但我真的希望這一切僅僅是巧合。

自2016年8月王寶強發聲明以來,各種假捉姦、假聊天記錄以及造謠我私刻公章、轉移財產、孩子並非婚生、父母離婚再婚等數量龐大的虛假新聞充斥整個網絡,我本人及家人的全部信息被各種人肉搜索,已無任何隱私可言。為了孩子和我的家人,這些我都忍受了。我沒有能量去影響任何人或任何事,但我依舊會相信法律的公正,我也一定會通過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果然6月15日馬蓉高調曬出自己抵達法院的照片,還要求法院公開審理二審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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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蓉其實手寫的申請書並不規範,也不符合法院的流程,如果真的要求公開審理,應該提前申請並按流程填寫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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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馬蓉1點多就到了北京第三法院,發了三中院照片暗示自己親自出席庭前會議。

庭後她又發出兩張手寫簽名的“公開開庭審理申請書”,稱“讓整個案件獲得陽光審判!”

事實上,此前王寶強也曾表示申請二審公開,主要理由是,因馬蓉在審理過程中以及兩案一審民事判決作出後,多次在媒體等公開場合發佈與案件相關的信息。並且兩案證據基本相同,經媒體報道已經基本被公眾知悉,因此已經不存在因涉及個人隱私而不公開審理的情形。

由於兩案都於15日進行庭前會議,審理時間長達七個小時,一直持續至晚間。

馬蓉在上訴期間不同意離婚,雙方均有新證據提交,該案將擇日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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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王寶強申請離婚案公開審理後,馬蓉在微博上曬出手寫的公開開庭審理申請書,並配文稱“讓整個案件獲得陽光審判”。

申請書上寫道:貴院受理的上訴人馬蓉訴被上訴人王寶強離婚糾紛二審一案,上訴人申請法院對本案依法公開開庭審理。望批准!

直到晚上8點多才離開,馬蓉離開時一言不發,表情嚴肅。

與高調的馬蓉相比,王寶強則顯得低調了很多,他一身黑裝深夜現身機場。身旁工作人員與他說話,他始終無動於衷,一副若有所思的樣子。三個工作人員各司其職把王寶強護在當中,快步入閘登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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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王寶強當晚也夜會律師張起淮,疑為分析二審案情,律師走後不久,王寶強也離開工作室回家。馬蓉和王寶強都在為二審做積極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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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馬蓉和宋喆到底是什麼關係,宋喆前妻楊慧曾經表示宋喆和馬姓案外人有不正當關係,這裡的馬姓案外人不言而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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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馬蓉方並不認同楊慧的言論,特別是馬蓉好友曉曉的筆直言楊慧是陷害馬蓉,楊慧根本拿不到馬蓉出軌宋喆的證據,他多次發聲表示楊慧是在造謠馬蓉。

馬蓉不認同出軌,不想與王寶強離婚,還質問《檢察日報》

不過昨天(6月20日),檢察日報為馬蓉和宋喆的關係進行了定論,檢察日報發文表示:馬蓉偷情經紀人是醜聞。這段話是很明確的表示馬蓉和宋喆有婚外不正當關係。

馬蓉不認同出軌,不想與王寶強離婚,還質問《檢察日報》

十年後,回頭看看這個”性醜聞”,它哪裡像個“醜聞”?我們可以說馬蓉偷情經紀人是醜聞,摩根弗里曼性騷擾是醜聞,演藝明星吸毒是醜聞,但一對未婚男女私下親熱,拍幾張照片怎麼就是醜聞了?

大家都是成年人,很多私下裡都會有類似行為,只要不違反法律,不妨礙別人,有何不可?

很多人,在黑暗中,在角落裡,津津有味地欣賞照片;一開門,一見陽光,就開始大義凜然地痛斥怒罵,說那幾個受害人敗壞了社會風氣,是社會敗類。

他(她)們明明是受害者,卻被千夫所指;真正的敗類,比如違反職業道德竊取他人隱私的電腦員工謝立翹、史可雋反倒沒人關注,更少人痛罵。

放過壞人,攻擊無辜,多暴戾之氣,少憐憫之心,這才是整個豔照門事件中最大的醜聞。我們很多旁觀起鬨的吃瓜群眾,才是這起醜聞中真正的罪魁禍首。

對此,馬蓉也發微博直指這番結論毫無依據,因為她與王寶強的離婚案、名譽權案仍在二審,“你是已經提前知道二審判決結果了嗎?”馬蓉還直指該媒體“受人指使企圖用輿論干預司法”。

馬蓉不認同出軌,不想與王寶強離婚,還質問《檢察日報》

@檢察日報 2018年6月20日發佈名為《“豔照門”十週年反思》的文章,作者沈佔明。本人馬蓉與王寶強的離婚案、名譽權案目前二審正在審理過程中,請問沈佔明,你文章中說“馬蓉偷情經紀人是醜聞”依據的是什麼?!你是已經提前知道二審判決結果了嗎?!還是你受人指使企圖用輿論干預司法?!請問@檢察日報 ,你們作為司法機關的專業媒體,發佈文章難道不審核其內容的真實性和合法性嗎?!

從法律角度來看,法院判決准予離婚的案件,雙方均可提起上訴。二審法院審理後可以改判不準離婚。二審法院審理後,仍判決准予離婚的,應對子女撫養、財產問題一併作出判決:

1.在是否離婚的問題上,如若沒有十分重大的理由,二審法官通常都會尊重一審法官的判決,畢竟在是否應該離婚的問題上,法律規定非常抽象,沒有充足證據證明一審認定事實是錯誤的話,二審改判的風險很大。

2.根據法律規定,是否判決離婚的惟一參考因素是感情是否破裂,因此二審改判不離婚的理由只能是“感情尚未破裂”,這種情況相對較少且難證明,原因同一。

3.如果是原告要求上訴不離婚,這等同於撤訴,而撤訴要在一審判決之前,這就意味著要麼繼續二審,要麼原告撤回上訴,此時一審判決生效,結果還是離婚。

總的來說,法院判決准予離婚的案件,二審可以改判或者發回重審,條件是二審查明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只是這個證明難度很大,所以改判和發回情況很少。就本案而言,多半是不會改判或發回重審。

不過對於這場全國人民都關注離婚官司,對於看客來說,不應該只是一場空洞的輿論狂歡,更代表了司法的公正,理性的發表意見,肯定比空洞的爭執與謾罵更好。

據悉,王寶強與馬蓉的二審預計將於明天(6月22日)下午在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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