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18歲女孩冒雨討薪五次 被告知合同已撕毀


2018年1月25日,重慶市九龍坡區楊家坪。18歲的王丹蕾是一名高三學生,家住重慶。利用寒假時間於楊家坪奧美健身俱樂部找到一份銷售工作,十一天後公司將其解僱並拒絕支付薪水。剛剛討薪失敗的王丹蕾站在步行街上,這已是第五次討要薪水,她說:“自己在乎的並不是那點錢,而是覺得每個人都應該有維權意識。”圖文版權歸木石所有

通過聯繫公司管理人員瞭解到,該公司規定針對沒有入職的試用期員工不予發放工資。然根據我國《勞動法》規定,試用期內同樣享有工資,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合同之時按照出勤一次性結清工資。

王丹蕾於2018年1月11日至22日在奧美健身俱樂部擔任銷售工作,工作任務為每天下午一點到晚上十點在街上發放宣傳單。期間一直處於試用狀態,後因工作不符合公司要求被辭退。圖為下午三點,天空下起秘密麻麻的雨,王丹蕾前往公司討薪。

“被公司解僱,我接受。但工資,應該按照法律執行。”王丹蕾說,“那是自己應得的”。為討要工資,她曾先後找過公司主管兩次、經理一次和行政一次,但都被拒絕。圖為王丹蕾在健身房尋找主管未果。

在一家超市門口王丹蕾與部門主管見面,主管以公司規定未入職員工不享有工資為由表明無法支付。

得知向勞動局投訴需要提交證據,王丹蕾返回公司希望拿回自己的試用期合同,但公司行政人員告知合同已被撕毀。圖為公司榮譽牆上懸掛著數面錦旗。

王丹蕾茫然地站在街頭。這是她的第一份工作。

遭遇這樣的事情,王丹蕾稱自己並不埋怨公司員工和主管,這是公司規定,他們也都有他們的難處,應當由公司承擔責任。面對一次又一次討薪失敗的結果,王丹蕾說:“就算一分錢沒要到,但自己盡力去爭取過就好。”---------添加攝影微信公眾號 zxmxj123 分享百姓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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