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6 危險!公司收入轉進個人賬戶非常“不安全”!老闆們且行且珍重~

危險!公司收入轉進個人賬戶非常“不安全”!老闆們且行且珍重~

“金稅三期”全國上線、五證合一、稅務稽查等,稅務監管越來越嚴格,很多老闆另闢蹊徑,不記賬不開票,營業收入直接走老闆私人賬戶,想著稅務機關就抓不住”小辮子“了。

危险!公司收入转进个人账户非常“不安全”!老板们且行且珍重~

現在管家鄭重告訴各位老闆們,通過個人賬戶來偷逃稅的做法是違法的,萬不可取!已有企業被罰☞☞

案例

北京稅務機關向北京某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主要內容如下:

通州國稅稽查局對公司實際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李某某在工商銀行和興業銀行開立的個人賬戶進行檢查,發現以上兩個賬戶均是用於收取客戶匯入的購貨款。

處罰決定:

對公司少繳增值稅377,286.46元、企業所得稅101,515.75元分別處以0.5倍的罰款,金額合計239,401.11元。

本來想“避稅”,結果被追回稅款不說

還倒貼了23.9萬罰款

更重要的是影響以後的企業信用等級

得不償失!

公賬入私戶,涉嫌違法!

公司財務賬戶使用個人賬戶是不合法的,對公司、對個人都有諸多不良影響,嚴重者將構成犯罪!

危险!公司收入转进个人账户非常“不安全”!老板们且行且珍重~

舉個例子:甲公司的大股東乙將公司的營業收入1000萬元直接轉入個人賬戶,沒有將公司的營業收入轉入公司的賬戶。

1、涉嫌偷漏稅,將會被嚴查。

公司業務會涉及到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等多種稅款,而股東直接納入自己腰包,而不是進入公司帳戶,則對企業而言,少申報了應稅收入,就會少繳納相對應稅款,一定程度企業構成了偷稅漏稅。

具體而言,涉及以下幾方面:

❖ 增值稅

1000萬元的貨款需要交納170萬的增值稅,如果企業正常登記入賬,對於增值稅的交納上不存在風險。

❖ 企業所得稅

在交納企業所得稅方面,1000萬元也是要交納的。拋開成本要素不考慮,1000萬元需要交納1000*25%=250萬的企業所得稅。如果甲公司對於企業所得稅也正常交納的話,對於企業所得稅不存在風險。

❖ 個人所得稅

股東從本應該入公司的帳的資金轉到個人賬上,按照我國稅法的規定,該行為視為對於股東個人的分紅。股東個人的分紅應該繳納20%的個人股息紅利所得稅,乙股東的個人股息紅利所得稅為200萬元。因為股東乙直接將本應入公司的帳資金轉到個人帳,等於股東沒有繳納個人股息紅利所得稅。偷逃200萬元的稅款屬於重大違法犯罪的行為。

2、將對企業承擔連帶責任。

1000萬元的營業收入屬於公司的資產,假如企業的組織形式為個人獨資企業的話,直接後果可能出現企業與個人財產的混同,當對外需要承擔責任時,可能會導致無限連帶責任,帶來重大的法律風險。

假如企業的組織形式為公司的話,抽走1000萬元的股東需要將1000萬元返還公司,在1000萬元以內承擔責任。

3、情節嚴重將構成犯罪。

企業股東將公司財產直接納入腰包的行為,情節嚴重的將構成職務侵佔罪及挪用資金罪。

職務侵佔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

1000萬元的營業收入本來屬於公司的貨幣資金,在會計上歸屬於公司的資產。如果公司大股東利用自己職務上的便利,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侵佔公司的貨幣資金1000萬,有可能構成職務侵佔罪。

挪用資金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3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3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行為。

股東乙利用自己職務上的便利,若將1000萬元的貨款挪作他用,可能構成挪用資金罪。

多項監管並行,逃不掉!

有的老闆們覺得自己企業規模小,業務少,用個人賬戶收付款走點“捷徑”應該不會被查到,殊不知,企業無論大小,金額無論多少,都在稅務局的嚴密監管之下。

且金三系統通過大數據比對分析,一旦發現異常,金三系統就會自動預警,不用等著別人舉報,稅務局自然就會知道某某企業存在偷漏稅現象。

社保正式劃入稅務徵管,個稅申報的工資薪金所得與社保、年金繳費基數不匹配的單位,屬於稅務重點開展的納稅疑點檢查的對象之一,個人所得稅還能逃多少!

特別提醒

提醒各位企業老闆們:不要再用個人銀行賬戶隱藏公司收入少繳稅款啦!

否則一旦被查,補繳稅款是小事,還要繳大量的滯納金和稅務行政罰款,如果構成犯罪的,那可是要承擔刑事責任的,且行且珍重吧!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企業節稅完全可以走合理合法的正規渠道,如充分利用國家的稅收優惠政策等!

稅務管家 陳夢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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