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3 陇南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有关人事任免

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名单

决定任命:

张 强为陇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18年8月30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 刚为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海涛为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张界平的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职名单

姚永宁的陇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张海蓉的陇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陇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7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2018年8月30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陇南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有关人事任免

陇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陇南市财政局局长周子强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7年全市及市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审计局局长张荣中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7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2017年市级决算草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2017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决定批准2017年市级财政决算。

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尚桢辞去陇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2018年8月30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和《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暂行办法》第九条的规定,陇南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尚桢辞去陇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陇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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