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正如火如荼的进行中,中央扫黑除恶第10督导组进驻我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将惩治基层“蝇贪”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深挖彻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主动担当作为,坚决清除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斩断“以黑经商、以商养黑、以商养官、以官护黑”的黑色利益链条。
黑恶势力“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一些黑恶势力以经济组织等表面上的合法形式做掩护,用种种非法手段谋取非法利益,“以黑经商、以商养黑、以商养官、以官护黑”的黑色利益链条对市场秩序和经济发展造成严重破坏。只有将这些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及时扫清除尽,才能真正解决好这些影响社会治理的突出问题,才能真正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发展环境和公平正义的市场秩序,才能更大释放市场活动和经济增长潜力,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我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抓铁有痕、踏石留印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要着力解决对这些“保护伞”不愿查、不敢查、不会查等问题,必须要坚持“一案三查”,务必深挖彻查、斩草除根、除恶务尽。对黑恶势力,必须坚决“亮剑”,果断出击,对各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特别是对不敢动真碰硬、不担当不作为,甚至压案不办,充当“软保护”的领导干部,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真正问责到位,确保“扫黑”与“打伞”同步进行,决不能容忍黑恶势力有任何藏身之所,方能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更大实效,让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为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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