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9 安陽出臺58項激勵措施,真金白銀支持“四個一批”建設|全文

大河報·大河財立方記者 陶紀燕

為貫徹落實河南省委、省政府關於加快實施科技創新“四個一批”建設的重大部署,提升安陽市創新引領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9月20日,安陽市政府印發《關於實施“四個一批”行動計劃加快建設新時代區域性科技創新高地的若干意見》(簡稱《若干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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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意見》明確指出,2018年,培育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30家、國家科技型中小備案企業120家,扶持5家市級創新龍頭企業做優做強,新培養引進高層次科技創新人才20名以上,新建市級以上各類創新平臺力爭突破20家,新引進和建設新型研發機構4家。到2020年年底,力爭培育12家左右創新龍頭企業、50家左右國家高新技術企業、200家左右科技型中小企業。新培育建設市級以上各類創新平臺載體45家以上,初步實現大中型企業研發機構全覆蓋。擬新引進高端新型研發機構3家,培育建立產業技術研究院等新型研發機構12家,新建市級以上技術轉移示範機構6家。引進100名以上在國內外相關領域起骨幹核心作用或具競爭力的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聚集30個以上支撐我市產業發展作用強的高層次創新創業團隊,引進100名以上重點產業急需緊缺人才,到2022年年底,遴選100名以上自然科學、工程技術等領域的安陽學者、傑出人才、傑出青年等市級高層次科技創新人才,打造安陽人才系列品牌。

為實現培育引進一批創新引領型企業、平臺、人才、機構,加快建設新時代區域性科技創新高地這一目標,安陽市政府提出58條高含金量的激勵措施,條條都是“真金白銀”。

對於創新引領型企業,《若干意見》明確提到,對獲得省創新龍頭企業認定的企業,市財政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市財政資金獎勵額度提高到30萬元;對獲得河南省科技小巨人資格的企業,市財政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在境內主板、中小板、創業板以及境外主板、創業板首發上市的,由受益財政一次性補助200萬元;在“新三板”上市的,由受益財政給予補助100萬元;每年選擇實施若干項市級重大專項,每個專項最高可給予100萬元資金支持。

對於創新引領型人才,政府從資金、住房補助等各方面提供扶持。對全職引進和新當選的院士,省財政給予500萬元的獎勵補貼,其中一次性獎勵300萬元,其餘200萬元分5年逐年撥付,在崗期間用人單位給予不低於每月3萬元的生活補貼;對引進的院士、長江學者、國家“千人計劃”人選、國家最高科技獎獲得者等頂級高層次科技人才及其團隊,帶技術、帶成果、帶項目來安陽市創新創業和轉化成果的,除積極協助向省政府提請獎勵之外,連續5年根據其實際產生的效益和所作的貢獻給予重獎,累計獎勵最高1000萬元;對入選“中原千人計劃”的高層次人才,給予不低於100萬元經費資助,對安陽市高校主持承擔國家重大科技專項、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大項目等,每個項目支持經費200萬元。

對於創新引領型平臺,意見指出,對新獲批的國家級創新平臺載體,除按國家規定支持外,一次性獎勵500萬元,並根據建設任務優先保障崗位設置、人員配備、用地用電等需求;對評估為優秀的國家級創新平臺載體,給予200萬元獎勵;對列入安陽市政府重點扶持的產業技術研究院等協同創新平臺,年度考核合格的,給予其當年新增研發儀器設備投入額30%,每年最高30萬元資助,最多扶持3年。同時,安陽市財政對“雙休雙創”示範園區類項目給予不低於200萬元的專項經費支持,從項目落戶園區次年起,連續3年分期撥付。

對於創新引領型機構,安陽市財政對新型研發機構上年度非財政經費支出額度在50萬元以上的,可給予不超過20%,最高1000萬元的補助;對在安陽市註冊、被認定為國家級技術轉移示範機構,一次性給予50萬元獎勵,被認定為省、市級技術轉移示範機構,一次性給予20萬和10萬元獎勵;對技術經紀人職業資格考試的行業服務機構,根據相關支出給予一定比例的補助,額度不超過50萬元,對取得技術經紀人執業資質的人員報銷培訓考試費用;對促成省內外高等學校、科研院所、企業的技術成果和專利技術在安陽轉移轉化的技術轉移機構,按技術開發、技術轉讓合同中實際技術交易額的3%給予補貼,同一技術轉移機構每年補助金額最高100萬元;對引進高新技術成果與企業對接成功產生年銷售收入1000萬元以上的,給予中介機構10萬元獎勵。

《關於實施“四個一批”行動計劃加快建設新時代區域性科技創新高地的若干意見》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及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加快實施科技創新“四個一批”建設的重大部署,提升我市創新引領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根據全國、全省科技工作會和全省科技創新“四個一批”工作經驗交流會等會議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深刻領會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牢記習近平總書記調研河南工作時提出的打好以構建自主創新體系為主導推進創新驅動發展這張牌的殷切期望和囑託,著力培育引進一批創新引領型企業、平臺、人才、機構,加快建設新時代區域性科技創新高地,為推動全市經濟高質量發展、實現“一個重返、六個重大”目標提供強有力的科技支撐。

二、總體思路及主要目標

(一)總體思路。

1.以推動我市產業轉型升級為目標,以創新引領型企業為主體,以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為核心,重點圍繞優勢主導產業和戰略性先導產業,引導各類創新資源向企業集聚,完善企業創新組織體系,激發企業創新的內生動力,持續推進創新引領型企業的梯次接續發展,加快形成創新龍頭企業引領、高新技術企業跟進、科技型中小企業支撐的創新型企業集群培育發展體系。

2.聚焦經濟社會發展重大需求、產業企業做強做優現實需要、人才創新創業突出問題,深入實施人才優先發展戰略,圍繞重點產業、重點領域,實施高層次科技創新創業人才“慧聚安陽”行動計劃,加快培養和引進一批科技創新領軍人才和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團隊),最大限度激發人才創新創業活力。

3.圍繞重點產業和優勢領域,匯聚各類創新要素,以提升自主創新能力為目標,積極爭取加快建設一批國家級、省級科技創新平臺,加快市級創新平臺培育建設步伐,提升平臺創新能力和科技成果產出轉化效能,著力構建體系健全、功能完備、開放競爭、富有活力的創新引領型平臺建設發展格局。

4.以集聚創新資源為主線,以產業關鍵共性技術研發及產業化為重點,以支撐產業轉型升級為目標,努力探索政府支持、市場主導、企業化運作、產學研緊密結合的新型技術創新模式,引進建設一批需求牽引、多元共建、體系開放、水平一流的新型研發機構,推動新型研發機構成為集聚創新要素、整合跨界資源、支撐和引領自創區產業發展的核心載體。

(二)主要目標。

2018年,全年研發投入增長10%,研發投入強度由0.86增長為1.1,培育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30家、國家科技型中小備案企業120家,扶持5家市級創新龍頭企業做優做強,新培養引進高層次科技創新人才20名以上,新建市級以上各類創新平臺力爭突破20家,新引進和建設新型研發機構4家。大力提升產業技術創新能力,實施5個“轉型升級”重大創新專項。

到2020年年底,力爭培育12家左右創新龍頭企業、50家左右國家高新技術企業、200家左右科技型中小企業。新培育建設市級以上各類創新平臺載體45家以上,初步實現大中型企業研發機構全覆蓋。擬新引進高端新型研發機構3家,培育建立產業技術研究院等新型研發機構12家,新建市級以上技術轉移示範機構6家。引進100名以上在國內外相關領域起骨幹核心作用或具競爭力的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聚集30個以上支撐我市產業發展作用強的高層次創新創業團隊,引進100名以上重點產業急需緊缺人才,到2022年年底,遴選100名以上自然科學、工程技術等領域的安陽學者、傑出人才、傑出青年等市級高層次科技創新人才,打造安陽人才系列品牌。

三、重點任務

(一)扶持一批創新引領型企業,加快形成“微成長、小升高、高變強”梯次培育的創新型企業集群。

1.集聚創新資源,扶持做強創新龍頭企業。實施創新龍頭企業樹標提升行動,通過支持其承擔重大科技專項、建設省級以上創新平臺,牽頭成立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等方式,不斷加大對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所得稅優惠、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等創新政策的協調服務力度,支持5家創新龍頭企業提質增效。開展對標爭先活動,分行業遴選培育10家左右“行業冠軍”的標杆企業,引導其他創新龍頭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對標趕超,帶動產業核心競爭力快速提升。建立創新龍頭企業後備庫,重點從全市高新技術企業中,篩選一批發展潛力大、創新能力強、具有一定規模的企業作為後備力量。實施創新龍頭企業“點對點、面對面”服務行動計劃,建立創新龍頭企業重點聯繫制度,市縣兩級聯動,加強精準對接,開展一對一服務,協調解決企業創新發展困難。

2.加大宣傳培育力度,加快發展高新技術企業。積極落實《安陽市加快培育高新技術企業行動計劃的通知》相關獎勵政策,實施高新技術企業倍增計劃。通過目標任務的考核,傳導壓力,調動各縣(市、區)挖掘和培育創新主體的積極性。開展“高企政策進園區”活動,加大高企政策宣講和培訓力度,實現全市高新技術企業政策培訓全覆蓋。對接國家、省科技型中小企業備案數據庫,按照一定條件建設高新技術後備企業庫,對入庫企業在知識產權申請、研發費用歸集等方面實施一對一專人輔導。統籌現有科技經費,對入庫企業按照上年度經稅務部門備案可稅前加計扣除研發費用的一定比例給予資金補貼,支持其儘快成長為高新技術企業。建立掛鉤幫扶機制,對每家企業明確時間表和責任人,開展具有針對性的跟蹤輔導和服務。研究制定中介機構管理辦法,引導中介機構為企業提供合理、合規、合法的專業化優質服務。到2018年年底前,全市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力爭新增30家;3年內,力爭培育12家左右創新龍頭企業、50家左右國家高新技術企業、200家左右科技型中小企業。

3.完善服務體系,大力培育科技型中小企業。集聚各類創新資源和創新創業人才,3年內力爭我市科技型中小企業備案企業總量達到300家以上,推動科技型中小企業隊伍不斷髮展壯大。重點在高端裝備製造、新能源、新材料等領域,遴選一批創新能力強、成長速度快、發展潛力大的“科技小巨人培育”企業,進行重點扶持,幫助其成長為年營業收入超億元的“科技小巨人”企業。積極開展政策宣傳與輔導,提供便捷高效的綠色通道,加快推進科技型中小企業“新三板”掛牌進程。

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市稅務局,各縣(市、區)政府。

(二)實施高層次科技創新創業人才(團隊)“慧聚安陽”行動計劃,積極培養及引進一批創新引領型人才。

1.突出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引進。聚焦我市經濟社會發展重大需求,突出“高精尖缺”導向,堅持招才引智與招商引資、產業發展相統一,瞄準重點產業、重點領域和優勢學科,著力引進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得者、兩院院士等頂尖人才,國家“千人計劃”“萬人計劃”入選者、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長江學者、國家重大科技成果第一完成人等高端人才,擁有關鍵核心技術、能夠帶動產業轉型的產業領軍人才和團隊。按需引進國外智力,堅持引進我市在重大科技產業發展、重大工程建設、重點基礎性研究、關鍵技術攻關和科學技術創新中急需的高端緊缺人才和團隊;重點引進具有重大原始創新能力的科學家、具有推動重大技術革新能力的科技領軍人才、具有世界眼光和戰略開拓能力的企業家和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其他各類人才。到2020年年底,全市要引進100名以上在國內相關領域起骨幹核心作用或具有競爭力的高層次創新人才、創業人才、創新創業服務人才,30個以上對支撐我市產業發展作用強、成效顯著的產業技術創新研發及成果產業化團隊、創新創業服務團隊。

2.擴大柔性引才引智。把柔性引才引智作為聚才用才的重要方式,以建設中原“雙休雙創”科技示範園區為重點,加緊啟動建設4家“雙休雙創”科技示範園區。通過兼職掛職、技術入股、項目合作、客座教授等多種形式,大力彙集人才智力資源。發揮行業協會、駐外機構等引才作用,建立駐外人才工作站,構建開放式引才服務網絡。實施鄉情引才,以安陽籍和在安陽工作過的高端人才為重點,開展專家安陽行、高端人才峰會等活動,打造招才引智品牌。建立“不看時間重業績”的柔性引才評價激勵辦法。鼓勵高校、科研院所等用人主體建立“人才驛站”,為引進人才到企業工作或自主創業提供身份、薪酬等基本保障,解除後顧之憂。

3.發揮創新創業平臺聚才用才主體作用。強化市級以上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製造業創新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產業技術創新聯盟等高層次創新創業平臺集聚人才作用,將引才用才情況作為平臺績效評估、考核評價和項目申報重要指標。支持“世界500強”“中國500強”企業及國內外知名大學、研發機構來安設立區域性分支機構、研發中心、結算中心、數據中心等,集聚一批高級管理人才和技術研發人才。

4.加大創新型科技人才培養支持力度。積極對接“中原千人計劃”和“中原百人計劃”,有計劃、有重點地培養推薦一批傑出人才、領軍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等。深入實施市級重大人才培養工程,在全市科技計劃體系中設立科技創新人才專項,建立相互配套、覆蓋人才不同發展階段的梯次資助體系。分類開展安陽學者、安陽市科技創新傑出人才、安陽市科技創新傑出青年、安陽市創新型科技團隊,建立我市與國家“萬人計劃”和中原“千人計劃”相銜接的本土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開發體系。

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稅務局。

(三)搭建一批創新引領型平臺,加快形成體系健全、功能完備的發展格局。

1.本著“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均應建立研發平臺,全市省級以上科技園區、產業集聚區均應建立創新平臺”的原則,持續推進大中型企業研發機構全覆蓋工程。圍繞優勢特色領域,集中創新資源,面向行業和產業發展需求,努力爭取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企業技術中心、國家協同創新中心、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國際聯合研究中心、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國家產業技術基礎公共服務平臺、國家工業設計中心、國家質檢中心、國家產業計量測試中心等國家級重大創新平臺載體及其分支機構在我市佈局,3年內爭取實現國家級創新平臺建設有新的突破。更加積極地爭取省級重點(工程)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國際聯合實驗室、院士工作站、製造業創新中心、工業設計中心等創新平臺。加快佈局市級創新平臺,2018年新培育建設市級以上各類創新平臺載體20家以上,到2020年年底,新培育建設市級以上各類創新平臺載體45家以上,初步實現大中型企業研發機構全覆蓋。

2.加快建設創新創業孵化平臺。鼓勵各類主體建設眾創空間、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雙創基地等各類創新創業孵化平臺,不斷增強其服務科技型小微企業、創業團隊的能力與水平,加快形成“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的孵化服務鏈條。鼓勵骨幹龍頭企業、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建設專業化眾創空間,整合產業鏈資源,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研究開發、檢驗檢測、公共平臺等服務,助力產業鏈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

3.充分發揮創新平臺支撐作用。建立健全各類創新平臺創新激勵機制和分配機制,鼓勵和支持平臺建成獨立法人或獨立核算的科研實體;圍繞前沿先導技術、關鍵共性技術和重大戰略產品研發,加強產學研合作,以平臺為載體實現科技人才和科研項目的有效對接,不斷提升創新服務能力;引導各類創新平臺向社會開放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依託“河南省科研設施和儀器共享服務平臺”,將各類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符合條件的科研設施和儀器納入到平臺管理,提升大型科研儀器使用效能。

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質監局,各縣(市、區)政府。

(四)培養引進一批創新引領型機構,增強產業關鍵共性技術攻關能力。

積極對接中科院及直屬院所、重點高校、央企所屬研究機構等大院名校、重點機構,支持其到我市設立分支機構或共建新型高端研發平臺和技術轉移平臺。啟動建設哈工大機器人安陽先進技術研究院、浙江大學工業技術研究院安陽分院等研發機構,加快建設中科院電工所海洋能源產業技術安陽研究院。到2020年年底,擬新引進高端新型研發機構3家。支持創新龍頭企業牽頭,聯合高校、科研機構和社會團體,以產學研合作形式設立產業技術研究院,或將內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等獨立運營,面向產業開展共性關鍵技術研發和產業化服務。鼓勵引導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法人化經營,轉變為實行專業化和市場化運作的新型研發機構,到2020年年底,培育建立產業技術研究院等新型研發機構12家。加快培育發展技術轉移中介服務機構,到2020年年底,新建市級以上技術轉移示範機構6家。根據省製造業創新中心建設工作實施方案,面向製造業創新發展的重大需求,培育推薦一批省級製造業創新中心,搭建以企業為主體、以股份制獨立法人形式建立的新型創新平臺。

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四、激勵政策

(一)創新引領型企業。

1.對獲得省創新龍頭企業認定的企業,市財政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

2.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市財政資金獎勵額度提高到30萬元。

3.對獲得河南省科技小巨人資格的企業,市財政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

4.科技型小微企業成立5年內,各縣(市、區)財政要每年參照研發投入、經營情況等因素給予創業者獎勵,年獎勵金額最高20萬元。

5.鼓勵本地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積極承接市內企業研發項目,市財政按照項目實際到位資金可給予最高30%的獎勵支持。

6.對承擔國家、省級科技計劃項目,並且支持額度50萬元以上的項目企業由受益財政給予10萬元的獎勵,用於改善企業研發條件。

7.在境內主板、中小板、創業板以及境外主板、創業板首發上市的,由受益財政一次性補助200萬元;在“新三板”上市的,由受益財政給予補助100萬元。

8.對新認定的省級以上創新型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

9.對新認定的省級節能減排科技創新示範企業,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

10.對新認定的省級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由受益財政給予獎勵20萬元,通過市級認定的由受益財政給予10萬元獎勵。

11.每年選擇實施若干項市級重大專項,每個專項最高可給予100萬元資金支持。

12.組織安陽科技創新創業企業和科技創新創業企業家評選活動,獲得稱號的企業獎勵20萬元,個人獎勵10萬元。

13.企業建立了研發投入預算管理制度,並先行投入自籌資金開展研究開發活動,經《河南省企業研發信息系統》備案後,符合《河南省企業研究開發財政補助實施方案(試行)》中申報條件的,企業年度研發費用500萬元以下(含500萬元)部分補助比例為10%,500萬元以上部分補助比例為5%。並對不同類型企業採用最高額度管理,最高額度不累加,具體為:

(1)對同時符合申報的一般企業,補助最高100萬元。

(2)對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河南省科技小巨人(培育)企業、高新技術(後備)企業、企業類省新型研發機構,以及建有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等省級研發平臺的企業,補助最高200萬元。

(3)對建有國家級研發平臺或省級研發平臺考核優秀的企業,以及企業類省重大新型研發機構,補助額最高300萬元。

(4)對考核優秀的省級創新龍頭企業,補助額最高400萬元。

補助資金由省、市、縣(市、區)財政按一定比例分擔,省級負擔比例不超過50%,具體補助比例分年度確定。

14.開展“中國創新創業大賽”和“創新創業引領中原”活動,對獲省級以上獎勵的團隊在1年內在我市創辦企業,市財政給予10萬元創業資助,對獲省級以上獎勵的企業給予20萬元的獎補。

15.市財政對本市行政區域內獲批國家知識產權示範企業的,獎勵25萬元,獲批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的,獎勵20萬元;獲批河南省知識產權領軍企業的,獎勵20萬元,獲批河南省知識產權示範企業的,獎勵15萬元,獲批河南省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的,獎勵10萬元;獲批市知識產權示範企業的,獎勵10萬元,獲批市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的,獎勵5萬元。

16.給予融資性擔保機構對中小微企業專利權質押融資貸款利息、評估、擔保、保險等費用不超過實際發生額50%、年貼息額不超過10萬元的資助補貼。

17.創業投資機構在完成投資後,實際投資額不少於2000萬元人民幣,且投資期限不低於1年的可以申請風險補助,創新創業基金按照最高不超過創業投資機構實際投資額的5%給予風險補助,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人民幣。

18.對已具有一定水平、規模和效益的創新項目,原則上採取貼息方式支持其使用銀行貸款,以擴大生產規模。一般按貸款額年利息的50%—100%給予補貼,貼息總額一般不超過100萬元,個別重大項目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二)創新引領型人才。

19.對全職引進和新當選的院士,省財政給予500萬元的獎勵補貼,其中一次性獎勵300萬元,其餘200萬元分5年逐年撥付,在崗期間用人單位給予不低於每月3萬元的生活補貼。

20.對引進的院士、長江學者、國家“千人計劃”人選、國家最高科技獎獲得者等頂尖科技創新人才,安排200平方米住房;高層次科技創新領軍人才,安排150平方米住房;重點產業緊缺專家型人才安排120平方米住房,免租入住,工作滿8年且貢獻突出,可獲贈所住住房。

21.對引進的院士、長江學者、國家“千人計劃”人選、國家最高科技獎獲得者、國家重大科技成果完成人、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和優秀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等頂級高層次科技人才及其團隊,帶技術、帶成果、帶項目來我市創新創業和轉化成果的,除積極協助向省政府提請獎勵之外,連續5年根據其實際產生的效益和所作的貢獻給予重獎,累計獎勵最高1000萬元。

22.為有潛力成長為“兩院”院士的中原學者,設立科學家工作室,配備專職助手。

23.對培養引進的國家“千人計劃”青年項目入選者、“萬人計劃”青年拔尖人才、國家優秀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長江學者獎勵計劃”青年學者等青年英才,市財政按照省資助標準給予1:1配套。

24.對國家“千人計劃”“萬人計劃”入選者、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長江學者等高端人才,在崗期間用人單位可給予不低於每月2萬元的生活補貼。

25.每年評選一批柔性引才引智先進單位,市財政給予每個單位5—20萬元的引才補貼。對柔性引進高層次人才,在技術研發、課題攻關、項目合作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由受益財政按照其所付薪酬的30%,給予用人單位不超過50萬元獎勵。

26.對獲得批准執行的國家級、省級“引進國境外技術、管理人才項目”的項目和引智示範推廣基地(單位),在國家、省引智專項經費資助的基礎上,我市給予不低於1:1的引智配套資金,各縣(市、區)按50%負擔所需配套資金。對於具有首席外國專家和高端外國專家領銜的引智項目,市財政額外給予5—10萬元的獎勵資金。

27.高校、科研院所和其他主要從事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業務的事業單位,將職務科技成果轉讓收益用於獎勵成果完成人和為成果轉化作出重要貢獻的其他人員,獎勵金額比例不低於70%。

28.高等學校、科研院所1年內未實施轉化的科技成果,可由成果完成人或團隊通過與單位協商自行轉化。鼓勵在安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就地轉化,經評估後,按照單個技術合同成交額2%,不超過30萬元獎勵,主要用於獎勵相關科研人員。

29.允許國有企業在科技成果轉化實現盈利後,連續5年,每年提取不高於30%的轉化利潤,可採取股權出售、股權獎勵、股權期權、分紅等方式,用於獎勵核心研發人員、團隊成員及有重大貢獻的科技管理人員。

30.加大對新入選兩院院士及長江學者、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和優秀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及培養單位的獎勵支持力度;為中原學者設立科學家工作室,實行有針對性的特殊支持政策。市財政視項目情況給予當年引進的高層次創新人才、高層次創業人才、高層次產業技術創新研發及成果產業化團隊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項目啟動經費支持。給予當年引進的高層次創新創業服務人才和高層次創新創業服務團隊給予不低於10萬元獎補經費支持。

31.鼓勵各縣(市、區)及用人單位落實《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人才引進工程的實施意見》(安政辦〔2016〕16號)精神,為引進高層次科技人才創造良好的工作條件和生活環境。能夠按照文件標準為引進人才提供安家補助和生活補助等補貼的,市財政按照補助金額給予各縣(市、區)及用人單位50%獎補。

32.鼓勵支持我市企事業單位組建創新性科技團隊,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創新型科技團隊由受益財政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獎勵。

33.對經市政府同意引進我市的經濟發展急需的“緊缺型”高層次技術人才(團隊)、管理人才(團隊)、產業技術創新平臺(新型研發機構)以及為引進以上高端科技資源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或科技中介機構,以“一事一議”方式進行重點獎勵,單項獎勵金額一般不低於50萬元。

34.對我市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勵項目的完成單位和完成人員進行獎勵。凡我市(含駐安單位)作為主持單位完成的項目,獲一等獎的獎勵100萬元,獲二等獎的獎勵50萬元,對作為第一完成單位獲得國家科技進步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自然科學獎的完成單位和完成人,一等獎獎勵200萬元、二等獎獎100萬元。健全重大科研項目專家領銜制度,賦予創新領軍人才更大人財物支配權、技術路線決定權,獎金的50%用於對項目主要完成人的獎勵,50%用於主持單位自主選題科研經費;凡我市參與完成項目的主要完成人,獲一等獎的獎勵2萬元/人,獲二等獎的獎勵1萬元/人。

35.對我市獲得省級科學技術獎勵項目的完成單位和完成人員進行獎勵。凡我市(含駐安單位)作為主持單位完成的項目,獲一等獎的獎勵10萬元,二等獎的獎勵3萬元,三等獎的獎勵2萬元;凡我市參於完成項目的主要完成人,獲一等獎的獎勵1萬元/人,獲二等獎的獎勵0.5萬元/人,獲三等獎的獎勵0.3萬元/人。

36.對院士等頂尖人才和國家“千人計劃”“萬人計劃”入選者等高端人才給予科研經費支持。對入選“中原千人計劃”的高層次人才,給予不低於100萬元經費資助,對安陽市高校主持承擔國家重大科技專項、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大項目等,每個項目支持經費200萬元。

(三)創新引領型平臺。

37.通過引進國內外一流科研院所、知名高等院校、中央企業以及世界500強、中國500強企業等在我市設立研發機構、技術產業化機構或在我市建立高水平科技孵化器、技術轉移中心,安排技術、管理團隊開展工作並具有重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採用“一事一議”方式,可參照河南省鄭洛新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政策標準予以獎勵。

38.對新獲批的國家級創新平臺載體,除按國家規定支持外,一次性獎勵500萬元,並根據建設任務優先保障崗位設置、人員配備、用地用電等需求;對評估為優秀的國家級創新平臺載體,給予200萬元獎勵。

39.對新認定的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省級重點實驗室、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省級工程研究中心、省級工程實驗室等省級研發平臺,市財政給予3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市級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和工業設計中心等研發平臺,市財政給予1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院士工作站,市財政獎勵由20萬元提高到50萬元,對新認定的博士後科研工作(流動)站,市財政給予10萬元獎勵。

40.對列入市政府重點扶持的產業技術研究院等協同創新平臺,年度考核合格的,給予其當年新增研發儀器設備投入額30%,每年最高30萬元資助,最多扶持3年。市科技計劃每年安排一定額度的專項經費,支持研究院開展共性技術、關鍵技術研發以及科技成果轉化與產業化活動。

41.國內知名高校、國家級科研院所在安陽建立獨立研發機構,自注冊之日起,3年內經認定後能切實提高安陽科研水平,促進安陽經濟發展的,給予儀器設備投資額30%,最高100萬元一次性資助。

42.對加入市大型科學儀器共享服務平臺的單位,可憑有關證明材料申請實際發生測試費20%,每年最高10萬元的補貼;企業使用共享服務平臺入網儀器開展研發活動的,給予其使用費用20%,每年最高10萬元補貼。企業通過融資租賃方式取得的大型科學儀器等設備,給予融資租賃費用30%,每年最高10萬元補貼。

43.對新認定的國家、省、市級農業科技園區分別一次性給予100萬元、30萬元和10萬元獎勵。

44.孵化服務獎補:認定為國家、省、市級科技孵化載體之後,凡孵化載體無償為入駐企業和團隊提供寬帶網絡、公共軟件、公共技術、法律、財務等服務的,按照其服務費用的50%給予獎補,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30萬元。

45.孵化場地改造費用獎補:認定為國家、省、市級科技孵化載體之後,凡租賃、使用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其他社會單位的閒置廠房、樓宇建設孵化載體,且場地改造已經竣工的,按照孵化場地改造費用(不含基礎設施建設費)的50%給予補貼,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46.對新增孵化面積、入孵企業等孵化載體進行補貼:認定為國家、省、市級科技孵化載體之後,在2019年年底之前,對以自建、購買、租賃等方式新增孵化場地面積,新增入孵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的孵化載體進行獎補。其中,按照新增孵化場地30元/平方米、新增入孵企業1萬元/家、新增科技型中小企業3萬元/家、新增高新技術企業10萬元/家的標準進行獎補。

47.創新創業活動補貼:支持孵化載體開展具有全國性、行業性影響力的創業創新服務活動,對經市科技局備案並通過審核的活動給予實際支出50%的資助,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10萬元。

48.對新認定的國家、省、市級創業孵化載體,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已認定的創新創業孵化載體、經年度考核合格,按照其上年度服務數量、效果等量化考核結果,每年給予一定的運行成本補貼。

49.市財政對“雙休雙創”示範園區類項目給予不低於200萬元的專項經費支持,從項目落戶園區次年起,連續3年分期撥付。

(四)創新引領型機構。

50.市財政對新型研發機構上年度非財政經費支出額度在50萬元以上的,可給予不超過20%,最高1000萬元的補助。

51.對園區引進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專業化服務機構,屬於國家級示範機構在我市設立的分支機構,市財政可連續3年給予運營補貼和工作經費支持。對在我市註冊、被認定為國家級技術轉移示範機構,一次性給予50萬元獎勵,被認定為省、市級技術轉移示範機構,一次性給予20萬和10萬元獎勵。對促成技術成果和專利技術在我市轉移轉化的技術轉移機構,按技術開發、技術轉讓合同中實際技術交易額的3%給予補貼,同一技術轉移機構每年補助金額最高為100萬元。對技術經紀人職業資格考試的行業服務機構,根據相關支出給予一定比例的補助,額度不超過50萬元,對取得技術經紀人執業資質的人員報銷培訓考試費用。

52.對技術經紀人職業資格考試的行業服務機構,根據相關支出給予一定比例的補助,額度不超過50萬元。對取得技術經紀人職業資格的報銷培訓考試相關費用。

53.支持技術轉移化平臺,推動中國科學院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中心安陽分中心服務企業,促進全國技術轉移公共服務平臺京南基地建設運營,爭取浙江大學技術轉移中心、國家技術轉移鄭州中心在安陽設立分中心。對引進國家級技術轉移轉化示範機構,根據其工作開展情況,連續3年給予10—30萬元的運營補貼和工作經費支持。建設以“互聯網+”技術信息、交易、轉讓、融資、孵化等為一體的綜合服務平臺,推進高端科技成果在我市轉移轉化。

54.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6〕28號)制定我市促進技術轉移轉化的具體辦法,鼓勵本地企業引進先進技術成果進行轉移轉化,財政採取後補助的方式,對引進轉化先進技術和成果以及合作開發的項目,按技術成果實際交易額的30%對技術承接單位給予補助,最高可補助100萬元。

55.對促成省內外高等學校、科研院所、企業的技術成果和專利技術在安陽轉移轉化的技術轉移機構,按技術開發、技術轉讓合同中實際技術交易額的3%給予補貼,同一技術轉移機構每年補助金額最高100萬元。

56.對利用自主專利技術(不包括外觀設計)進行產業化的企業,經審核產品核心技術有自主知識產權且當年銷售收入超過1000萬元的,給予10—30萬元的獎勵。

57.國內外高校、科研院所、留學回國及各類科技人員攜帶具有發明專利和市場前景良好的科技成果與我市相關單位合作,形成年銷售收入500萬元以上的,給予實際形成固定資產投資額20%,最高50萬元一次性獎勵。

58.對引進高新技術成果與企業對接成功產生年銷售收入1000萬元以上的,給予中介機構10萬元獎勵。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的“四個一批”工作領導小組,市政府相關單位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科技局,建立科技創新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統籌研究決策相關重大事項,統籌制定創新政策措施,協調整合各類資源,強化部門協同和上下聯動,積極落實促進“四個一批”建設的各項政策措施,合力推動安陽創新驅動發展。各縣(市、區)、各成員單位要加強對創新“四個一批”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結合實際制定具體配套實施方案,明確工作任務,切實加大資金投入、政策支持、人員配備和條件保障力度。

(二)加大科技投入。暢通投融資渠道,推進開放式創新,建立完善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投入體系,形成提升我市科技投入的重要支撐。由市科技局和市財政局負責,研究制定安陽市科技投入逐年提高的辦法,2018年財政科技投入增速力爭進入全省前6名,財政投入總額及全社會研發投入強度達到全省平均水平。強化金融支持,由市政府金融辦負責,研究制定金融保障科技創新實施辦法,鼓勵金融機構創新信貸產品和服務模式,對科技創新企業提供對口金融幫扶。設立安陽市科技金融合作專項資金,發展天使、創業、產業投資,壯大創業投資和政府創業投資引導基金規模。引導和支持金融機構加大對科技的信貸投入,積極開展“科技貸”、股權質押和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等業務。

(三)強化責任落實。將創新引領型企業、平臺、人才、機構培育工作列入全市經濟建設工作重點,以促進科技與金融、軍工與民用、國家與地方、產業與院所“四個融合”為重要路徑,明確目標任務,分解落實責任。市有關部門結合本部門實際,制定工作措施和具體實施細則,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四)加強監督考核。市科技局負責按照本意見制定年度工作安排,分解落實市級有關部門責任,對各縣(市、區)、市直各部門、各企業科技創新推進情況每半年考核一次,每年表彰一次,重獎科技帶頭人、科技功臣,市政府督查室定期對“四個一批”建設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定期開展專項督查。

(五)營造發展環境。針對創新引領型企業、平臺、人才、機構發展存在的突出問題,積極開展政策先行先試,加快制定完善相應的支持措施,開展“政策進萬企”活動,創造優良的發展環境。報紙、電臺、網絡等新聞媒體大力宣傳科技創新,在相關媒體開闢每週科技專欄,對創新、創業者進行專題報道,創造優良的發展環境。

End

安阳出台58项激励措施,真金白银支持“四个一批”建设|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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