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5 永定区:公安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中学习贯彻“一条例两规定”

永定区:公安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中学习贯彻“一条例两规定”

永定区:公安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中学习贯彻“一条例两规定”

红网时刻张家界10月5日讯(通讯员 永公)10月3日上午,永定公安分局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扩大)会议,会议由永定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卓尚君主持,分局全体党委班子成员,各机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学习。

全体与会人员集中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湖南省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十个严禁”》、《湖南省公安机关规范民警交往行为“二十个不准”》(以下简称“一条例两规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思想等内容。

会议要求,一、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一条例两规定”是从严管党治党、从严管警治警的重要依据和根本遵循,是每一名共产党员、每一名公安民警重要的行为准则。要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好、领会好“一条例两规定”的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二、要自查反省,立行立改。“一条例两规定”涉及到方方面面,政治上、思想上、言行上。每一个细微之处都有明确的规定,在充分学习和精准领会的基础上,要对照规定逐条进行自我检查、自我反省,在贯彻落实上要做到全方位、无缝隙。三、要警钟长鸣,勇于自律。通过对“一条例两规定”的学习贯彻,每一名民警都要感受到时时刻刻都有红线、事事处处都有底线、上上下下都有高压线,要时时处处把党纪政纪、警纪警规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纪意识,不断提升自律意识、自律能力和自律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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