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7 華晨宇方迴應改編“我的滑板鞋”:龐麥郎發文不實構成侵權

2014年龐麥郎推出歌曲《我的滑板鞋》受到關注,成為當時的洗腦神曲。2016年華晨宇在《天籟之戰》中改編了這首歌曲,詞曲都作了極大改動,並命名《我的滑板鞋2016》,在2017年收錄於專輯《H》中。

華晨宇方回應改編“我的滑板鞋”:龐麥郎發文不實構成侵權

12月16日,華晨宇工作室發佈聲明,稱龐麥郎在微博中寫道未就《我的滑板鞋》的表演權對華晨宇進行授權,與事實不符,侵犯了公司及華晨宇的合法權益。事情起因是12月13日,龐麥郎發佈微博稱“我只授權了改編,從未授權商業演出。”微博帶上了華晨宇演唱《我的滑板鞋2016》的混剪視頻並艾特了華晨宇。而在聲明發布後,龐麥郎居然還點讚了華晨宇工作室這條聲明微博。

龐麥郎憑藉這首歌進入娛樂圈後,也出過別的單曲,但反響並不好,更不用說達到《滑板鞋》的熱度了。後來他的名氣也只是曇花一現,如今的他已經漸漸被娛樂圈遺忘。被生活所困的他已經淪落到酒吧唱歌、農村商演的地步。即便如此他沒有因為生活的窘境而質疑自己。被經紀人問道:華晨宇唱得好還是你唱得好。他說:華晨宇唱歌也是很即興的那種,我唱得好。經紀人問:你為什麼比賽唱的好呢。他說:因為我是原原唱,不,因為我是嘻哈之王。

有網友在龐麥郎的微博下評論,“沒事不要賣你的詞,別人不就用不了了”,他回應“我從來就沒賣過詞”。也有網友表示,龐麥郎自己沒有這首歌的完整版權,歌曲版權在他的前公司華數傳媒手中,華晨宇公司跟華數取得了合法授權。而龐麥郎此舉被質疑是在蹭熱度。

16日晚7點左右,龐麥郎發佈微博,表示自己當年被迫簽了不讓看任何內容的合同,而作為一個弱勢群體他不知道自己錯在了哪裡。我的滑板鞋是龐麥郎創作的,相信在他的理解上,這首歌是獨屬於他的。但他和華數傳媒簽了合同(儘管他說自己是被迫籤的),公司掌握了歌曲版權,並授權給了華晨宇方,華晨宇演唱《我的滑板鞋2016》就不是侵權,因為他是通過正當途徑取得了版權進行改編。而龐麥郎要捍衛自己的權益,不該揪著華晨宇商業演出未經他同意這一點,而是該跟自己的前公司處理歌曲的版權糾紛。

任何一個原創作品和創作者都該受到支持,維權是應該的。但維權前需要弄清楚,問題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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