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6 南北露露案新進展:承德露露上訴被駁回 汕頭露露或保留商標

南北露露案新進展:承德露露上訴被駁回 汕頭露露或保留商標

1月5日晚,河北承德露露(000848)發佈重大訴訟進展公告,披露了該公司與汕頭高新區露露南方有限公司(下稱“汕頭露露”)商標糾紛一案的二審判決。他們表示,汕頭露露起訴承德露露等被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糾紛案二審完畢,二審法院駁回承德露露上訴,維持原判。

同時,承德露露在公告中提到,本次訴訟為終審判決,對公司2019年度的利潤不會產生直接影響,目前公司生產經營正常,對公司未來的品牌影響力、市場競爭力和公司整體戰略將會產生的影響尚無法確定。

1月6日,承德露露方面在接受時代財經採訪時表示,為維護公司核心知識產權,公司將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再審。同日,汕頭露露總經理陳文回覆時代財經稱,目前該案件結果已經公佈,公司稍後會在公眾號“南方露露”發佈詳細的聲明。

五年商標拉鋸戰

承德露露與汕頭露露之間的糾葛要追溯到五年前。

1995年,為開拓南方杏仁露市場,承德露露的控股股東露露集團與香港飛達合資成立汕頭露露,汕頭露露的市場覆蓋範圍主要在華南周邊8個省份,以及利樂包產品的全國獨家生產銷售權。汕頭露露和承德露露均源出於露露集團,是露露集團先後發起設立的兩家控股子公司。

2006年,萬向系入主承德露露,同年承德露露以3.01億元(人民幣,下同)的價格買斷了原露露集團持有的商標、專利域名及條形碼等無形資產,並於2008年3月10日完成了變更過戶登記手續,成為“露露”商標等相關全部無形資產的合法持有人。

2015年,承德露露以商標侵權為由多次向汕頭露露發起訴訟,稱當初授予汕頭露露商標使用權的備忘錄等文件不符合法定程序。2018年,汕頭露露同樣也將承德露露告上法庭。

按照汕頭露露的說法,公司對於露露的商標擁有長期使用權,而承德露露卻認為,露露南方是在非法使用其無形資產。

判決結果或難扭轉

雙方爭議的焦點在於,2001年底和2002年初,相關的四方,即露露集團、承德露露、露露南方、香港飛達公司先後簽署的兩份文件——《備忘錄》和《補充備忘錄》是否長期有效的問題。

圍繞著露露商標使用權和專利權、相關《備忘錄》的合法性、以及露露相關產品銷售的市場劃分等問題,承德露露和拉開了訴訟大戰,涉案金額超2億元。

2019年6月,承德露露發佈公告稱,公司收到相關民事判決書,廣東省汕頭市金平區法院確認汕頭露露與承德露露以及第三人露露集團、第三人香港飛達企業簽訂的簽署日期為2001年12月27日的《備忘錄》和簽署日期為2002年3月28日的《補充備忘錄》有效。因此,承德露露應繼續履行《備忘錄》及《補充備忘錄》中約定的商標使用許可義務,並於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許可原告使用四個註冊商標的事項進行公告,並依法辦理相關商標使用許可的備案手續。

對於這一判決,承德露露表示不服,並於2019年6月13日向廣東省汕頭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二審法院認為,汕頭露露在一審法院釋明後請求確認《備忘錄》、《補充備忘錄》有效並不構成超出原有訴訟請求的情形,一審法院未另行安排舉證和答辯並無不當。一審審判程序合法,承德露露提出的一審違反法定程序的上訴主張理由不成立。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從程序上來看,承德露露依然可以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再審,但除非是有程序上的重大錯誤或者是有新的事實或證據,否則也很難扭轉汕頭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結果。”一位商標專利人士在1月6日向時代財經分析稱。

數據顯示,2018年承德露露實現營業收入21.22億元,同比增長0.48%;淨利潤4.13億元,同比下滑0.13%。2019年前三季度公司實現營業收入17.72億元,同比增長5.88%;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3.63億元,同比增長3.60%。業績雖然有所增長,但增幅並不算大。

中國食品產業分析師朱丹蓬告訴時代財經,此次二審結果的公佈對於承德露露影響會很大,“汕頭露露掌握著露露在南方十多個省份的市場,而承德露露輸掉官司,其整個全國化運營、產品規劃以及未來的中長期戰略都會收到很大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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