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0 一行兩會任務清單拆解:防範風險 深化改革 科技監管

一行兩會任務清單拆解:防範風險 深化改革 科技監管

時代週報特約記者 蘇長春 發自北京

隨著“一行兩會”2020年工作會議相繼召開,今年重點工作均已揭曉。

時代週報記者根據央行公佈的七大重點工作、銀保監會劃定的三大領域23項具體目標,以及證監會釋放的六大改革信號梳理發現,儘管三部委在各自的監管範疇承擔的角色使命不同,但大方向較為一致。

防範風險、深化改革、科技監管成為“一行兩會”任務清單中的核心指標。

2020年,金融防風險攻堅戰進入收官階段,金融嚴監管繼續推進。

證監會在1月16―17日召開的工作會議上,將防風險放在重點任務的首位,提出要“以防風險強監管為抓手,持續優化市場生態”。央行和銀保監會也均提及,2020年將堅決打好防範化解重大金融風險攻堅戰。

1月19日,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曾剛對時代週報記者分析稱,“一行兩會2020年在防範金融風險工作方面,除了要避免已取得成效的領域死灰復燃;另一方面,在存量風險化解方面,高危機構的處置仍然是今年重要的工作內容。”

除了防風險,2020年金融監管另一大重點任務便是 “深化金融供給側改革”。證監會重頭戲之一,便是平穩推出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以及推動新三板改革平穩落地。央行和銀保監會則定位於金融市場和金融機構改革,著力在深化中小銀行和農信社改革等方面作出努力。

在我國積極推動金融科技創新監管的大背景下,“一行兩會”在監管科技應用建設上的構想也逐步明晰。

監管科技應用存在哪些有待提升的空間?

1月18日,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法與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尹振濤告訴時代週報記者:“金融監管在科技方面尚缺乏較大資金和人力投入,監管機構還應探索更多與市場化金融科技公司合作的可能性,通過建立不同的機制去提升科技在監管層面的賦能。”

防風險攻堅戰收官年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十三五”規劃收官之年,也是打好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攻堅戰的收官之年。

針對2020年的工作部署,銀保監會在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方面一口氣擬定了七項重點工作,對比去年以治理金融市場亂象為核心提出的工作要點,2020年銀保監會在防風險上的安排更加細化,新增“嚴防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對違規搭建金融集團嚴肅查處、化解隱性債務風險、有效防範化解外部衝擊”四方面重點工作。

橫向比較來看,央行和銀保監會2020年的工作任務中針對防範金融風險,都提及了做好高風險金融機構處置。

具體表述上,央行提出“2020年將建立健全金融機構恢復處置機制、損失分擔機制和激勵約束機制。突出重點,依法依規做好重點金融機構風險處置工作”。銀保監會表示,要穩妥處置高風險機構,壓實各方責任,全力做好協調、配合政策指導。

對於資本市場風險防範,證監會強調,2020年將加強對槓桿資金和輸入性、交叉性風險的監測研判,強化預期引導,積極防範和化解市場運行風險等。

嚴監管的同時,監管在處置方法上的措辭趨於溫和。在證監會的措辭中,出現“分類施策、精準拆彈,遏制增量與化解存量並舉”的表述。銀保監會則強調,“應防止發生處置風險的風險,做到徐緩調理與外科手術相結合,實現穩中有進、標本兼治”。

1月18日,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特聘研究員董希淼對時代週報記者分析指出,未來一段時間,金融監管既要堅持住決心和定力,又要把握好力度和節奏。金融市場具有脆弱性、敏感性和外部性,近年來經濟金融指標變化已經充分反映出這些特點。因此,必須充分考慮金融機構和市場的承受能力,在保持經濟金融平穩運行中拆除“炸彈”,而不是引爆“炸彈”。

深改步伐加快

如果說2019年是金融供給側改革的元年,那麼2020年將會是全面深化金融供給側改革的一年。

2019年12月中旬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定調, 2020年要繼續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並將深化經濟體制改革作為今年的重點工作之一。在此基礎上,“一行兩會”對2020年重點工作部署中也都立下了各自的金融供給側改革 “flag”。

央行的工作重心,著眼於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央行提出,2020年要健全小微企業貸款考核激勵機制,落實授信盡職免責制度,營造敢貸願貸能貸的政策環境。

1月19日,北京一家大型國有銀行人士告訴時代週報記者:“在敢貸願貸政策方面,我們2019年就嚴格落實,今年也不會例外。從續貸工作來看,我們對於經營可持續、發展有前景的正常小微客戶,利用本行的續貸產品,幫助企業解決‘過橋’‘倒貸’問題,進一步降低小微企業貸款融資成本。”

2019年,央行就已為此作出了一系列的改革,包括完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形成機制,推廣LPR運用,打破貸款利率隱性下限。推動中小銀行永續債發行“破冰”,加大對實體經濟的信貸支持等。

另外,銀保監會和央行的工作會議,都提出2020年將深化中小銀行和農信社改革為重點工作目標。

1月19日,民生銀行首席研究員溫彬對時代週報記者表示,中小銀行和農信社改革將是下階段金融機構改革的重要領域,主要原因在於,個別機構存在公司治理不完善、戰略定位不清晰等問題,對區域性金融風險帶來一些不穩定因素,亟待提升中小銀行和農信社的經營能力。

央行貨幣政策靈活多變、金融機構改革再上臺階的同時,資本市場的革新步伐也在加快。

新《證券法》從上位法層面為全面註冊制掃清法律障礙後,證監會在工作會議上宣佈, 2020年將推出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同時推動新三板改革平穩落地。

針對深化新三板改革,1月19日,南方一家證券公司經紀總部相關負責人告訴時代週報記者,新三板深改配套政策逐步落地期間,該公司已組織全體營業部學習新三板現行業務規則、制度修訂情況、分層管理辦法、交易規則等內容,希望能儘快趕上制度紅利。

強化監管科技

“隨著近兩年金融與科技高度融合,金融業務更趨虛擬化、跨界化,為了應對日趨複雜的金融環境和潛在風險,監管也需跟上科技的腳步,監管科技應用的訴求愈加強烈。”尹振濤對時代週報記者坦言。

對比“一行兩會”2019年工作會議,當時僅有央行提出制定金融科技發展規劃與監管規則。

2020年,“一行兩會”均在工作部署中提出要運用科技手段,提高監管能力。證監會在監管科技應用方面較為超前。去年,證監會率先成立科技監管部,被譽為資本市場進入科技監管3.0時代。

針對央行提出的2020年繼續穩步推進法定數字貨幣研發工作,尹振濤對時代週報記者分析稱,數字貨幣開發技術目前已是各個國家博弈的賽道,我國自然也不能落後。從監管層面講,利用數字貨幣技術,也可以為監管效率提供便利。

尹振濤對時代週報記者強調,未來監管科技的手段與傳統監管的關係還需釐清,當前科技應用對於監管是一種補充,仍不能成為重要的手段,因為在實際監管工作中也確實需要更多的人力配合和思考,只有這樣才能更好地實現監管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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